索 引 号: | 11220203013519303U/2023-04968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潭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9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龙政办函〔202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3013519303U/2023-04968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潭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9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龙政办函〔202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1日 |
龙潭区(化工园区)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分局
2022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十三五”时期,龙潭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行创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当前,“十三五”收官在即,全区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经济平稳增长,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区经济结构日益优化,GDP保持年均3.6%增幅,总量占全市约25%,三次产业占比从“十二五”末的4.8:65.4
:29.8,调整为“十三五”末的2.5:80.5:17,是全市唯一年GDP突破300亿元的县区。工业核心区地位不断巩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74户,规模工业总产值累计完成3925亿元,总量占全市约55%。
龙潭区位于吉林市东北部,松花江北岸,因地处龙潭山麓而得名,为吉林市所辖四个城区之一。龙潭区东部与蛟河市接壤,东南与丰满区相连,南部和西部与昌邑区隔江相望,北部与舒兰市毗邻。龙潭区辖区面积1208.9平方公里,耕地29227公顷。龙潭区内居住有汉、蒙、回、朝、俄罗斯等20多个民族,人口51.9万,其中农业人口18.9万。下辖13个街道、1个乡、5个镇,两个省级开发区,即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龙潭经济开发区。
龙潭区地处长白山脉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西边是肥沃的冲积平原,东边是长白山野生资源丰富的低山丘陵区,松花江呈半包围状环绕龙潭区,流程58公里。属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3℃--5℃,降水量650--750mm,无霜期130天。
图1-1 龙潭区地理位置图
龙潭区境内的河流水系发达,共有22条河流经本区,流域面积在20km2以上的河流有11条。主要为第二松花江水系。其主要河流为第二松花江、牤牛河、团山子河。
龙潭区最大的地表河流为松花江,松花江是一条对吉林市的工业、农业、人民生活都起着重要作用的大型河流,是吉林市工业、农业、人民生活用水主要水源。同时也是吉林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唯一纳污水体。
牤牛河经由吉林省蛟河市天岗镇进入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经江北乡于第二松花江右岸九江铁路桥上460m注入第二松花江。全长78.4公里,流域面积874平方公里,平均径流总量1.72亿m3,坡降为0.26%,多年平均流量5.55m3/s。牤牛河流经吉林市区长22.8公里,流域面积416.4平方公里。牤牛河水资源总量约为2.60亿m3,地表水资源量2.574亿m3,地下水资源量0.46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重复水量0.45亿m3,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0.26亿m3。
龙潭区历史悠久、山川秀美。5000年前,满族的祖先肃慎人就在此生息,形成了夫余文化、高句丽文化、渤海文化等古文化,遗存高句丽山城、乌拉古城池等众多的古迹。乌拉街镇满族民俗风情浓郁,是典型的满族文化遗存地,龙潭山层峦叠翠,景色幽深。吉林雾凇奇美壮观,天下闻名,而犹以龙潭区雾凇岛雾凇最佳。历史文化、古迹民俗、山水林木、冰雪雾凇构成了龙潭区独具特色的自然、人文景观。
龙潭区农林资源及矿产资源丰富。森林覆盖面积广,是重要的后备森林资源基地;非金属矿物储量丰富,优质花岗岩,粘土,页岩,玄武岩,瓷石,沸石,褐煤,煤矸石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前景广阔;经济动植物资源丰富,梅花鹿、林蛙、獭兔等远近闻名,盛产葡萄、金红苹果等水果和蕨菜、蘑菇等山野菜;绿色有机大米、粘甜玉米、江密峰贡米、乌拉小米和无公害蔬菜等农产品享誉省内外,是吉林地区重要的稻米、蔬菜、肉牛、肉鸡生产基地。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008年10月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园区位于中心城区东北部,松花江城市段下游,城市主导风向下风向,东至吉化炼油厂、西至松花江、 南至松花江、北至吉珲高速公路,总规划面积39.7316平方公里,规划东中西3个化工产业集中区。园区拥有化工企业130余家,年原油加工能力100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100万吨,吉化转型升级项目投产后,乙烯生产能力将达到190万吨,产品覆盖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材料、化肥、精细化学品等多个领域。
龙潭区工业基础雄厚。为全国最大的化工原料生产基地之一,中油吉林石化公司、德国赢创、林德气体、吉神化学工业公司、建龙吉林钢铁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益海嘉里吉林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一网全城”等20余家知名大型企业和200余户工业企业,已形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化工、钢铁、先进装备、新材料、电商、农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集群。
“十三五”时期,全区经济结构日益优化,发展方式逐渐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GDP保持年均3.6%增幅,总量占全市约25%,增速一直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2020年全区生产总值为357.4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2015年末的4.7:65.5:29.8,调整为2020年末的2.5:80.5:17,是全市唯一年GDP突破300亿元的县区。全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676.9亿元,占全市45.9%;地方级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04.8亿元,占全市19.7%。高质量发展态势愈加显现,77个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28亿元,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投资占比,从“十二五”末的62%提高到74%。工业核心区地位不断巩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74户,规模工业总产值累计完成3925亿元,总量占全市约55%。旅游产业逐步兴旺,打造国家级景区4个,累计接待游客500万人次,实现旅游营业收入6.7亿元。物流集聚区建设扎实推进,物流企业年运输量超550万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2.3万亩,优质专用品种耕种率占比超95%,粮食产量、农业产值、畜牧业产值分别达125万吨、59.8亿元、42亿元,均居四城区首位。平台承载水平不断加强。加快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化工园区通过国家六部委开发区审核认定,荣获“2017中国化工园区20强”等荣誉称号,规上化学工业产值占全市90%以上。龙潭经济开发区实现晋档升级,获批为省级开发区,完成《龙潭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等3个基础性规划编制,冶金行业产值占全市70%以上。全力推进非金属特色产业发展,编制完成《吉林市龙潭区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发展规划》,引进山东德功黑陶、油滴雨点釉等生产技术,进一步拓展产品领域、丰富产业链条。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建设,着力打造乌拉街雾凇满族小镇、大口钦陶瓷小镇、金珠花海小镇等一批产业鲜明、要素集聚、富有活力的省级特色产业小镇。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高。28户企业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7户企业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9户企业获批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41项科技成果获省、市科技进步奖。
2020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419930人,比上年减少11657人,其中城镇276935人,占比65.9%。出生1599人,出生率3.8‰,死亡7634人,死亡率17.9‰。自然增长率-14.2‰。男性207270人,女性212660人。
龙潭区中心距吉林火车站5公里,距长春龙嘉国际机场76公里。区内路网纵横,交通十分便捷,铁路可直达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北京等地,区内设有编组站吉林北站;公路202国道、302国道、全国联网高速公路穿区而过;乡村公路里程达到1041公里,已实现“村村通”。
1.2.1.1水环境
“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水环境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龙潭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牤牛河及地表水团山子河,经定期监测水质情况,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除定期监测,我局还对牤牛河两岸的企业经常监管,严禁向牤牛河排放废水、固废及垃圾等。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龙潭区辖区内的纳入国、省考核的地表水松花江流域断面(团山子河小郑村省控断面、牤牛河八家子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比例均为100%,劣于Ⅵ类比例为0。
(2)“十三五”期间安装在线监测的废水污染源基本实现稳定达标。
(3)“十三五”期间COD排放总量、氨氮(NH3-N)排放总量比2015年有所减少,排放量见表1-1。
1.2.1.2大气环境指标
截止到2020年11月底,“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大气环境指标均已完成。
(1)“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比2015年有所减少,排放量见表1-1。
(2)“十三五”期间安装在线监测的废气污染源基本实现稳定达标。
(3)2016年、2017 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41μg/m3、50μg/m3、36μg/m3、38μg/m3、41μg/m3;2016年、2017 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天数分别为303天、281天、317天、313天、298天。“十三五”期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二级标准。
(4)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彻底完成建成区内的经营性锅炉治理整顿工作,至2017年底全区48台10吨以下经营性锅炉全部完成治理整顿。
表1-1 “十三五”龙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表
项目 |
化学需氧量 (万t) |
氨氮 (万t) |
二氧化硫 (万t) |
氮氧化物 (万t) |
|
2015年 |
基准值 |
1.1575 |
0.1426 |
2.8389 |
5.1817 |
2016年 |
排放量 |
0.6306 |
0.0668 |
1.2883 |
1.3370 |
2017年 |
0.7163 |
0.0699 |
1.2868 |
1.7427 |
|
2018年 |
0.5189 |
0.0659 |
1.2085 |
1.5974 |
|
2019年 |
0.3997 |
0.0340 |
1.1084 |
1.5124 |
|
2020年 |
|
|
|
|
注:上述表格中实际值数据来源于环统数据,2016年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数据未包括农业源,2017年和2018年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数据中的农业源仅为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
1.2.1.3声环境指标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3.2dB(A)、53.3dB(A)、53.3dB(A)、53.0dB(A)、53.2dB(A),完成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100%,区域环境噪声Leq[dB(A)]平均值≤56 dB的目标。
1.2.1.4固体废物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尾矿除外)综合利用率均达到70%以上的目标;全区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达52家,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均为100%,完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的目标;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70%、2020年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未来将会达到100%,均达到85%以上的目标。
1.2.1.5土壤环境指标
“十三五”期末,龙潭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68%,龙潭区辖区内无污染地块。
1.2.1.6生态和农村环境整治
(1)“十三五”期间,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已经列入生态环境局日常监察工作,形成了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龙潭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3户,已经建设合格的粪污污染防治设施60户,其余3户正在整改,达标率95.2%;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对粪污自行处理后,用于农田粪肥。
(2)“十三五”期间,全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情况。每年完成12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主要进行植树、种草、森林封禁治理及工程防护等。
(3)“十三五”期间,全区松花江流域及其支流都进行了清理漂流物和河边垃圾,全面完成了北大沟、龙潭川、东大沟治理工作。龙潭区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并通过了上级的验收;还进行了所有河道的清理工作,做到了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4)“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125个行政村多数都新建了边沟、广场、绿化、道路整洁等工作,完成改厕达到了两千余户。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行政村47个,达37.6%。
1.2.1.7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十三五”期间,全区加强了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目前龙潭区共19个乡镇、街道,已设立19个环保所,目前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已扩大到255人。为全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龙潭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持续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2.2.1着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煤烟型污染防治,推进燃煤锅炉整治。龙潭区建成区内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经全部改造完成,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34台;2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测设施已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累计改造大型燃煤锅炉4台;建成区内共4家储粮燃煤烘干设备有2家整治完毕,2家仍在停用;乡镇燃煤锅炉和设施都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对清洁煤炭交易市场、配送中心、销售网络的经营主体的准入资格进行把关,按行政审批程序依法为上述市场主体办理执照。
二是建立了工业窑炉管理清单,10台工业窑炉都能达标排放,使用煤气发生炉企业吉林市德龙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停产。
三是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建立了“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列为环境监察的常态化工作,做到了即查即改。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四是全面落实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龙潭区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明确了禁烧区、限烧区,制定详细的管控措施,采取“四落实、三强化”措施,全面做好了秸秆禁烧工作。分别在春秋冬季全面推进全量化处置,认真组织离田和计划烧除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乡镇和涉农街道的工作要求及内容;针对禁烧区未及时离田的农作物秸秆,按照时限督促乡镇重新调整制定了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构建自上而下、责任明晰的组织领导体系。龙潭区政府与环投公司合作,对农民自行处置后剩余的无法处理的秸秆由环投公司主要负责秸秆打包收储,乡镇及涉农街道配合提供收储点;龙潭区政府花费120万元购置40台燃烧炉用于乡镇和涉农街道治理农作物秸秆;辖区内省厅遥感卫星发现的疑似火点明显减少。
五是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对工业企业、加油站、餐饮企业、非道路移动源等行业开展调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治。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区内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整治,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逐渐常态化,相关企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或活性炭吸收挥发性有机物等处理措施。依法规范督促餐饮门店油烟排放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龙潭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使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监管车用油品质量。开展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环境标识发放工作,并建立信息台账,实施常态化监管。
六是狠抓扬尘综合治理,对道路交通运输车辆严格要求其覆盖,建筑工地全部硬覆盖,实行道路清洁包保责任制,完善了区内所有大小煤场、矿场、堆料场、灰堆、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料堆放场地等场所的防风抑尘措施,主要街路机械化吸扫撒水作业率达到100%。
七是加强氨排放控制,按照我区制定的工作方案,通过科学合理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通过科学的耕作方式和技术,控制病虫害的发生,使用无人机喷施纳米农药等新技术,提高防治效果并减少了农药的使用量。目前已经实现了化肥和农药使用量的负增长。
八是重点应对重污染天气,制定《龙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龙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明确了管控措施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2)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
一是全面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化工园区的八家子污水泵站已经安装了自动检测系统并与中石油公司联网实时传输数据。
二是强化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倡导机械化侧深施基肥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缓控释肥应用,促进叶面肥推广应用;加强农药使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运输、处置工作;流转区域内均采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与高效施药机械进行作业,提高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水平。狠抓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按照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环节进行全程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加强粪污治理,全区改厕所率达到30%。
三是强化区域内松花江流域干支流水质改善,完成天太河(龙潭川)及北大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了河湖“清四乱”行动。
四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现全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排查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常态化监察。龙潭区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市政府批复。乌拉街镇的“千吨万人”水源地已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3)青山黑土地保卫战全面启动
一是认真落实吉林市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编制了《龙潭区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启动了土壤详查工作,龙潭区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了逐一核实,补充划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对农用地详查点位进行了核实、调整与补充。根据龙潭区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面积3268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0.42%,安全利用率95.68%,无严格管控类耕地。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面,已协助第三方完成重点企业用地核实工作。
二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发生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全面提升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和考核;通过事后督查,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及新型纳米复合农药,推广高效新型植保机械无人机;建立了减量增效示范区,采用保护耕作实现秸秆还田及深施肥和缓控施肥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降低肥水流失;截至目前,我区在“云平台”备案的规模养殖户共62户,现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56户,配套率达到90%,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配套率指标。
四是完成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在2018年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2019年“边治边查,以治为主”,按照整治清单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开展再排查,及时更新重点区域和污染源整治清单,并进行再整治。
五是完成了《龙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市政府的批复;编制完成了《龙潭区农村黒臭水体识别排查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龙潭区共有3条农村黒臭水体。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龙潭区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的汽修行业、汽车配件商店认真检查,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和考核,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深入开展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以及重量在100t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开展排查,现已排查整改完毕。
二是成立了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广泛宣传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染环境的危害,严把项目准入门槛,完善了规范建档工作,通过以上措施,严格要求养殖场实行雨污分离,强化了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了污染的治理。
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5)环境能力建设
切实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组建了镇街环境管理机构,19个乡镇街都成立了环保所。对两个省控断面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到了环保要求。在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龙潭区政府成立了吉林市龙潭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为切实加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6)环境安全保卫战方面
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有效防范了环境风险。修订完善了《吉林市龙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了环境安全应急工作;进行企业备案,全面加强涉化、涉危企业的检查力度。在化冰期和汛期两个阶段,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对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涉水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2.2.2高效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
龙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龙潭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三主抓”。切实发挥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有针对性地指定整改方案,根据整改任务清单确定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按规定时间节点实施具体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序时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销号”,反馈问题全部得到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效。以此为契机,成立了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级领导包保制度,有效推进了龙潭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1.2.2.3创新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生态环境工作
(1)龙潭区在环境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方法,并完善了《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及行政处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本领,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促进环境执法惩处方式转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办法(试行)》《环境污染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办法(试行)》和《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文件精神,有效提高了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
(2)龙潭区还开展完成了各项环境工作。全面管控环境风险,要求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属地备案。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化冰期和汛期两个阶段,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有效控制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少臭氧污染,开展了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龙潭区污染土壤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医疗等行业的四十户企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给予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海事局、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区应急办等部门联合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各相关部门能及时做出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和环境污染评估、应急监测与处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集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将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全天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随时接受群众投诉,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投诉电话,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在每个信访案件中,做到档案健全,事实清楚。
虽然龙潭区“十三五”期间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当前工作中还要进一步提升认识,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
1.3.1水污染治理
金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龙潭区项目落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比例较低,镇域内生活污水未做到全部收纳。大部分畜禽养殖散户养殖粪污随意排放,农药化肥及农家肥等面源污染还很严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改厕工作进展缓慢。
1.3.2大气污染防治
非建成区内41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和7台工业窑炉、3台烘干炉,经营性炉灶4台,煤气发生炉1台还没有实现改燃。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没有形成充足稳定的清洁燃料供应保障能力,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燃烧散煤还没有得到替代解决。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仍需加大治理力度,龙潭区多为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问题日益突出,由此产生的环境信访问题日益增多。秸秆禁烧措施还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缺乏长期有效的政策支持,特别是秸秆收、储、运、用的产业链条还不完善。
1.3.3土壤及生态环境整治
仍有较多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未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未开展土壤自行监测。相关部门对各类矿山开采、侵占河道采砂和破坏林地等生态恢复工作力度还不够。
1.3.4农村环境整治
今年和明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还没有分配下去,各乡镇没有积极性,急需区政府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需加强。区政府需加大投入进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农村居民厕所改造工作落后。
1.3.5环境安全监管
龙潭区内危废产生量大,部分企业危废暂存间、危废标识设置不规范,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隐患;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点多,存在着安全事故导致次生环境安全风险的隐患,环境安全监管责任重大。
1.3.6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环境监察人员少,监察装备不完善,监管能力不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首个五年,是龙潭区开创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关键五年,也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色园区建设的决定性五年。“十三五”期间,龙潭区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生态环境状况距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压力依然较大。“十四五”期间,龙潭区依然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爬坡期,随着经济的发展,龙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会增长。同时龙潭区作为吉林市主要的化工园区,要实现一体化、绿色化、循环化和智慧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园区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亟待提升,发展转变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十四五”时期龙潭区生态环境改善作出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统筹规划。
随着龙潭区经济发展,区域大气、水环境承载力日益趋紧,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压力也将持续加大。虽然目前龙潭区的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但还有一些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如水环境治理工作压力大,区内市政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仍不完善;大气环境治理也存在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和秸秆收、储、运、用的产业链条不完善等问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依然处于探索期,土壤污染治理、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还有待强化提升。环境风险防范任务更加艰巨,受产业发展、气候变化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风险类型和成因向多样化、复杂化发展,防范难度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还不能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的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环境经济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尚未有效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合作共治的格局仍需完善。
“十四五”期间,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重大的历史机遇期。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项改革措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因此龙潭区在“十四五”期间要抓住发展机遇,克服难关,砥砺前行,实现绿色龙潭新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龙潭区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五区联建、幸福龙潭”建设的关键时期。全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要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过程污染防控为抓手,以加快转型升级、削减排污总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科学合理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客观总结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凝练出有利于指导“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经验。
贯彻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全面认识、准确研判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把握国家大幅提升安全环保水平、深入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合理配置要素和资源的园区发展趋势。“十四五”期间,要多措并举提升全区内在质量,强化规划的主导地位,完善全区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实现区域配套完善、系统集成,建立绿色化工园区,加速智慧化进程,推进龙潭区规范建设与发展。
坚持底线思维,维护环境安全。健全完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资源利用上线,守住环境质量底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提高监管能力,持续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坚持政策制度创新、科学技术创新、管理治理模式创新,统筹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辐射监管、固体废物监管、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规划等能力建设,推动完成生态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到2025年,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有一个新的提升,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吉林市龙潭区所有区域,辖区面积1208.9平方公里。其中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固体废物、土壤环境、生态及农村环境等要素规划,范围为吉林市龙潭区;水环境要素规划范围是辖区内整个流域;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规划范围为生态环境系统内。
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环境状况基准年为2020年(目前部分数据采用2019年数据)。
到2025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改善,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得到保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型新龙潭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见表2-1。
表2-1 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
2025年 |
指标 属性 |
||
生态 环境 质量 |
1 |
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
≤30 |
约束性 |
2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0 |
||
3 |
空气质量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天) |
≤5 |
||
4 |
国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89.5 |
||
5 |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25 |
||
7 |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
||
8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
||
污染物 排放 总量 |
9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
达到市里要求 |
约束性 |
10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万吨) |
达到市里要求 |
||
11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
达到市里要求 |
||
12 |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
达到市里要求 |
||
生态安全维护
|
13 |
森林覆盖率(%) |
35.3 |
约束性 |
14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不降低 |
第三章 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首个五年,也是龙潭区开创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关键五年。我们要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克服当前国内外环境急剧变化、外需持续疲软的困难,在确保龙潭区经济平稳增长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结构调整,统筹水、大气、土壤、生态等全要素协同治理,推动形成全区生态环境发展新格局,建立和完善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确立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责任体系,保障生态安全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管理能力体系,创建绿色龙潭。
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两化融合”和“三产融合”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实现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两方面共同发展。
(1)优化各类空间布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建设用地规模、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规则,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得力、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发展蓝图,构建“⼀江⼀岛⼆河”全域⽣态保护格局。
(2)推进产业升级,全力推动经济稳定运行。依托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龙潭经济开发区、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和环保产业园区四大园区,大力推动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围化、围钢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环保、碳纤维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深度谋划精细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集群,将龙潭区打造成环长四辽吉松工业走廊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区,推动现代工业全链发展,构建“2324”现代新型工业体系。
(3)稳固农业基础,发展服贸新模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振兴格局,坚持以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体系为方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围绕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在龙潭区发展电商物流集聚区域,推动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棋盘化工物流集聚区发展。启动规划建设金珠工业物流园建设,依托乌拉古城、雾凇岛冰雪大世界、龙潭山景区、城市休闲旅游观光区、金珠花海等旅游资源,研发民俗文化产品、缸窑及大口钦陶瓷工艺品等系列旅游产品,拓宽旅游消费渠道,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共同繁荣。
(4)加快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加大石化化工园区的综合整治力度,推进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优势产业生态化进程,构建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相结合的生态经济体系。在龙潭区大砬子村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园项目,园区以现有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为基础,打造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区、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区、环保相关产业区、环境服务业产业区以及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区五大功能区。
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和总量控制体系,实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警监测网完善工程,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强工业点源、移动源、面源等多污染源综合治理,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确保空气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1)持续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警监测网监控网络,深化排放清单动态管理。完善大气污染源监控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的通报机制,完善全市联防联控应急响应机制,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
(2)加强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落实污染源总量控制。依托排污许可管理,对固定污染源总量指标分解、实际排放量核算及总量考核实行微观管理,实际排放量核算对接排污许可证管理中认定的实际排放量。对非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任务调查确认,开展非固定污染源减排核算与考核。
(3)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颗粒物、臭氧、有毒有害气体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工业点源、移动源、面源等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①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深入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领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推广低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加强VOCs高效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排气筒与厂界双达标。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源管控,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产业集中园区治理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②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持续推进清洁供暖。制定完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清洁取暖散煤替代方案,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优化调控煤炭消费,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建立完善能源消费政策机制,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定期开展煤质检查,严厉打击劣质煤炭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全面摸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底数。
③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控新建燃煤锅炉,逐步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大力实施大型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巩固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治理成果,避免出现反弹;加强20蒸吨以上燃烧锅炉运行监管,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推动35蒸吨及以上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紧盯采暖期燃煤锅炉达标情况。对超标企业实行“冬病夏治”。
④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健全完善工程机械、农用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环境监管制度,建立信息台账,加大对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控,控制区内禁止使用超标排放工程机械。
⑤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全面实施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发展绿色施工,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等规范化管理,严禁大风天气作业。强化城市道路、施工、堆场、裸地、门市装修等扬尘污染防控,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城市裸露地面,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持续提高机械化清扫覆盖面积。
⑥全面加强春、秋季秸秆禁烧管控,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实行禁烧限烧“两区”管理,在秸秆焚烧问题高发期,全面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露天焚烧行为,强化责任追究;采取移动式焚烧炉等措施,有效解决秸秆禁烧难题,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多部门配合协作,加快推进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等“五化”利用。拟建设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提高区域内秸杆综合利用。
⑦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和油气回收装置管理。强化油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加大力度进行油气污染治理设施检查,对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油气污染治理设施依法处罚。
⑧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的有毒空气污染物环评审批。对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查,严格监督监管。
⑨加强城市综合执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行不间断巡查,严查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强化餐饮业油烟监管,餐饮服务场所、机关、学校食堂要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器。严查烧纸祭祀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⑩加大应急管控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燃煤供热锅炉实行隔时分批启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每年采暖期结合实际及空气质量情况,全区水泥熟料生产线开展常态化错峰生产。实施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明确各级别应急响应的污染减排比例。
(4)着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重点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工作,推进重点行业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水平。
做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水环境治理,完善龙潭区辖区内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污染源、排污口、水功能区、控制断面等的管理,持续开展入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抓好“河长制”落实,完成10平方公里新丰小流域综合治理。
(2)调度龙潭开发区污水治理和重点建制镇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收集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雨污管网改造,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综合采取改造农业灌溉系统、建设生态拦截沟等措施减少农田退水污染负荷;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水冲粪、水泡粪等污染防治,实现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全覆盖;严禁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化冰期土壤有机质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强化工业废水达标管理,实现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
(3)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禁新建高能耗、高排水、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强化重点污染源减排,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控制,积极推动重污染行业工艺废水的深度处理和回用。实施污染减排全面量化控制体系建设,明确各行业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4)实施重点干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及湖库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实施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河流河道生态修复,全面清退河道内非法侵占河道的农用地。
(5)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立集中式(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标识,建设饮用水水源地防护网或围栏,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6)有效防控水环境风险,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填埋场地、矿产资源开发场地、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场地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扎实做好石化、制药等高风险行业水体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风险防控,完善风险协作与联动机制,建立环境责任协议制度。
3.1.2.3加大土壤污染控制,改善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开展建设用地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几十年化工企业不规范排放,对龙潭区的个别区域的土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建设用地上形成了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这些污染的土壤成为了历史遗留问题。因此要继续开展建设用地详查工作,对建设用地进行回顾性监测,通过大数据研判、不定期评估、现场抽查核查、建立奖惩和信息通报机制等,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基金,对区内土壤污染场地进行治理,尤其对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实施环境无害化管理。要加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管控,落实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方案备案等制度,制定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重点企业土壤评估调查等。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工业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建立未利用地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名录。将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作为重点防控行业,强化土壤环境调查、评价与重金属污染防治。
严格实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严格监督企业拆除活动、建设项目用地场址调查。分期、分批、分类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生态修复,强化以用途变更为住宅等用地的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报告应当包含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建设用地,修复方案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内容。
(2)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制定优先保护类土壤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类型、不同种植方式等农用地土壤,开展相应的治理修复措施。
强化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特别是对遗留遗弃污染农用地实施环境无害化管理;严格执法,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确保耕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土壤环境安全。
(3)打造生态宜居乡村,加强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落实“三清一改一建一增”任务,深入开展“七边”环境卫生治理。新建、改扩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做好农村“无害化卫生旱厕”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加大以测土配方施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为主的科学施肥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绿色防控及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力度。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加强重点区域农田回收灌溉用水和农田退水水质监测。加强农业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果,逐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保障农产品安全;开展耕地周边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提标改造、企业排污口整治,继续实施涉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力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4)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建立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机制,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对超标严重的地下水水源水质调查评估建档。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协同防治,加强区域与地块、土壤与地下水、地表水与地下水的协同防治,有效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完善监管队伍、平台、设施等能力建设体系,制定规范性监督管理文件。
3.1.2.4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保障噪声环境质量
(1)加强城市交通噪声控制措施
合理规划分流改造交通拥堵路段,提高交通干道通行质量;清理各种违章、非法占道设施,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在道路两侧进行立体绿化,设置缓冲地带,在噪声敏感区设隔声降噪屏障,以降低噪声的污染。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与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总容量保持平衡;限制农用车及拖拉机进入城区,限制重型卡车的行驶路段。
(2)加强工业噪声控制措施
开展工业企业噪声达标整治,对超标排放噪声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合理规划工业企业布局,合理调整工业噪声源的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降噪措施或对厂房进行降噪处置等,对未能如期完成限期任务的项目要关停或搬迁,减轻对噪声敏感区的影响。
(3)加强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开展建筑施工噪声达标整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监测与管理,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原则上禁止在居住区等敏感区周边夜间施工,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的,需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事先向附近居民解释和告知。
(4)加强社会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合理规划布局,使居民住宅、文教区与商业贸易、公共活动场所分开,严禁在居民集中、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内建设噪声污染的项目与设施。禁止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使用大功率扬声器和广播宣传车,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扬声器招揽顾客。文化餐饮娱乐场所要严格按吉林市环境噪声功能区标准执行,严格限制夜间营业时间,对居民住宅小区内噪声污染超标的娱乐场所和作业单位进行限期治理。
(5)实时监测
对交通噪声、声环境功能区及施工场区设置实时监测点位,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噪声影响问题。
3.1.2.5加强固体废物治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1)按照《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试行)》,结合省厅工作安排,协调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各项试点建设工作。提升固体废物全过程综合监管水平,推动区内生活、工业、农业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有效处置,形成“无废城市”社会氛围。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升级换代,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能力,做好无害化处置措施。强化对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管。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3)确定试点区域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控制,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实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1.2.6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1)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政策,建立区域生态环境空间评价制度和生态环境管控清单准入制,实施水气土环境要素质量分区管控政策,建立重要生态空间分区管控政策,实施分区分类差别化管控。
(2)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强化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建设,加强生态系统建设,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加强环境保护常态监管力度,完善监测点空间布局,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丰富监测点信息采集数据种类和数量。
(4)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线索发现、重大复杂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督察督办等工作制度,完善系统内部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1)加强高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预防性设施建设。健全企业应急防范体系,聚焦“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完善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放射性废物管理水平。
(3)强化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加强企业生产全过程污染管控,强化涉重金属废物再利用各环节的环境管控,降低环境风险隐患。推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等。
(4)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推动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建设“一体化”、“智能化”预警体系,积极推进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围绕重大化工项目等,全面开展“邻避”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防范应对机制,及时消除环境隐患。开展较大、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的环境隐患排查,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预测预警能力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响应水平。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核报信息、科学妥善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应对的能力,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1)切实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环境监管执法相关的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的投入,加快地方环境监察、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挂职锻炼、异地交流、对口培训等多种培训交流机制,加大对环境监察、监测等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控和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和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分类管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行业和项目一律禁止准入。全面推动化工、造纸、钢铁、氮肥、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3)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做好监督性监测,为环境监管提供准确依据。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辖区内3条河流、5个入江口进行监测。同时,定期向市站上报相关监测数据。做好委托性监测,为企业提供废水、废气、噪声等监测数据,为企业发展提供数据保障。推进区域交叉执法、部门联动执法、上下级联动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率,防止出现扯皮等现象。与司法部门联动,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制定环境违法案件证据收集和移送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证据的收集、固定、认定和移送等工作。
(4)发挥公众力量,优化监管执法环境。在当前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治理多元化、公众环保意识和力量日益增强的形势下,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管执法的过程,能够更好地实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监管执法理念,尽早发现可能出现环境违法的苗头,将环境违法控制在萌芽阶段。
项目1:吉林市生态环保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与规模:(1)依托现有吉林省固废处理中心,持续进行吉林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2)利用现有吉林热电厂储灰池,做好灰渣储存工作,引进以粉煤灰为原料进行建筑砌块等建材生产企业,实现粉煤类、炉灰渣的综合利用。(3)建设废汽车、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4)建设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综合利用项目。(5)建设餐厨垃圾处理中心。(6)引进环保设备及材料制造、环保试剂生产企业及其他环保产业。(7)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中心。(8)建设科普教育、产学研实验室、环保产品展示交易场馆。
项目2: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十四五”期间对乡镇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由住建局牵头在江密峰镇、缸窑镇、乌拉街满族镇、大口钦满族镇、金珠镇、江北乡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3:农村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十四五”期间国家要求以行政村为单元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依据龙潭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龙潭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直接总投资约达5540.52万元。广泛运用多种渠道拓宽农村污水治理的资金渠道,筹集建设经费。
序号 |
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期 |
1 |
龙潭区乌拉街镇乌拉 街村生活污治理项目 |
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0t/d,管网长度1500m。 |
2021.05- 2021.07 |
2 |
龙潭区乌拉街镇旧 街村生活污治理项目 |
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00t/d,管网长度5000m。 |
2021.05- 2021.07 |
3 |
龙潭区乌拉街镇公拉 玛村生活污治理项目 |
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80t/d,管网长度2000m。 |
2021.05- 2021.07 |
4 |
16个村生活污水 纳管进厂建设项目 |
缸窑镇白家村、缸窑镇歪石村、金珠镇安达村、金珠镇南兰村、金珠镇金珠村、金珠镇兴华村、金珠镇岗子村、金珠镇荒地村、金珠镇金刚村、江密峰镇蚕场村、江密峰镇振兴村、大口钦镇王家村、承德街道土城子村、承德街道龙城村、乌拉街镇芦家村、乌拉街镇乌拉街村共16个村折算农村生活污水进厂处理总量为50.07t/d,共新建污水管网16.4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 |
2021-2025 |
5 |
19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缸窑镇宋屯村、缸窑镇头道沟村、缸窑镇碾子村、缸窑镇新立村、缸窑镇致富村、缸窑镇二龙山村、缸窑镇新丰村、金珠镇农林村、江密峰镇小川村、江密峰镇高家洼子村、江密峰镇新山村、大口钦镇双岭子村、江北乡哈达村、江北乡柳树村、承德街道龙兴村、乌拉街镇弓通村、乌拉街镇查理村、乌拉街镇付尔村、乌拉街镇旧街村共19个村新建终端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总规模为1059m3/d,新建配套污水管网7.1km。 |
2021-2025 |
项目4:农村黒臭水体治理项目
龙潭区有三条农村黒臭水体需要进行治理,包括江北乡柳树村1号水库黒臭水体治理项目、江北乡哈达村铁路旁牤牛河支流水体黒臭水体治理项目和乌拉街镇张老村河边的水塘水体黒臭水体治理项目。龙潭区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直接总投资约达1505.04万元。
序号 |
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期 |
1 |
江北乡柳树村1号水 库黒臭水体治理项目 |
采用河道曝气法进行治理,进行坑塘治理、粪坑治理,进行岸坡绿化,种植挺水植物,加入微生物菌剂等。 |
2021-2022 |
2 |
江北乡哈达村铁路旁牤牛河 支流水体黒臭水体治理项目 |
采用袋装土设置跌水,设置生态植草砖护坡,进行植草绿化,种植挺水植物,加入微生物菌剂等。 |
2021-2022 |
3 |
张老村河边的水塘水 体黒臭水体治理项目 |
采取清挖掩埋及平整等治理措施。 |
2021-2022 |
项目5:“无废城市”工程建设项目
序号 |
名称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期 |
1 |
吉林省东儒实业有限 公司5万t/a废旧轮 胎综合利用项目 |
一期2万t+二期3万t;一期2套连续轮胎裂解生产线,二期3套连续连续轮胎裂解生产线。 |
2020- 2021 |
2 |
吉林市吉环生物质能源 有限公司年产5万t生 物质秸秆纤维原料项目 |
利用秸秆原料年产17万t. |
2020- 2021 |
3 |
吉林棋盘农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年产10万t 秸秆发酵饲料项目 |
项目占地3.5万m2,建设两栋厂房,发酵车间、玉米、秸秆储存库及办公区等配套设施。 |
2020- 2021 |
4 |
吉盛源农业生物 科技公司固体废 物处理设施项目 |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一套处理工业危废年处理量35000t的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其中,危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年处理量20000t,工业污泥年处理量10000t,及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年处理量5000t。 |
2020- 2022 |
5 |
吉林市天达环保有限 公司收集、贮存、转运 废旧铅酸蓄电池项目 |
租赁厂房建设本项目,年回收、贮存、转运废旧铅酸蓄电池3万t,购置安装碱液喷淋塔一台、磅秤一台、叉车两辆。 |
2021- 2022 |
6 |
吉林市盛翔再生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再生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占地1万m2,建设3万t/a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再生循环利用及废铅酸电池回收储存项目。 |
2020- 2021 |
7 |
吉林紫瑞新材料 有限公司MMA废酸 水处理改造项目 |
建设规模:处理16万t/aMMA废酸水。主要建设内容:泵房改建262m2;购置安装MMA废酸缓冲罐1台、机泵4台套,敷设废酸外管线及装置内辅助设施局部改造。 |
2020- 2021 |
8 |
40万t含腈废液处理 及污水处理厂项目 |
拟用工业用地100亩,主要建设丙烯腈含氰废液综合利用装置、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公用工程、辅助生产和附属设施。本项目一期预计综合处理量水量690万t/a。 |
2020- 2021 |
健全龙潭区环保领导体制,由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协调,统一调度工作,落实各乡镇和街道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分工,细化部门实施规划责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政府要统筹环保资金投入,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资金,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新型融资模式,通过发行专项债券、采用PPP模式,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等增加投入,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把中期评估、末期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建立激惩机制,通过适当手段激发各部门环境治理动力,督促各部门领导干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工作,提高执法效果。
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新平台,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对公民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和法制教育,使广大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推行绿色消费方式,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和低碳经济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提高公众参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