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23-0725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标      题: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23〕2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23-0725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标      题: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23〕28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龙潭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及结合《吉林省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吉林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市规自局制定了《吉林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特点2023年度气候、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23年全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预计20234-6月份,全市平均气温为15.0℃,比常年同期14.3℃稍高,比去年同期14.6℃稍高;全市平均降水量为200-240毫米,比常年同期217.1毫米稍多,比去年同期296.6毫米稍少。其中,4月份气温比常年同期7.7℃稍高,比去年同期9.7℃偏低;降水量比常年同期34.0毫米稍少,比去年同期25.5毫米稍多。5月份气温比常年同期14.9℃稍高,比去年同期14.7℃稍高;降水量与常年同期69.7毫米接近,比去年同期44.2毫米偏多。6月份气温与常年同期20.1℃接近,比去年同期19.4℃稍高;降水量比常年同期113.4毫米稍多,比去年同期227.0毫米偏少。

综合分析,20234-5月份我市有寒潮、大风同时可能伴随沙尘等灾害性天气,5-6月有冰雹、雷电、雷暴大风同时可能伴随短时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会对交通、设施农业,畜牧业以及人们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龙潭区地质灾害风险形势情况

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析,我市2023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是崩塌和滑坡,且以崩塌为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伴随工程进度全周期,是预防的重点。

(一)龙潭区地质灾害预防威胁损失和地灾类型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全区共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涉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威胁3户居民点安全,威胁人口涉及73人,威胁财产217万元,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他均为普通灾害隐患点13处。按灾害类型分类,属于崩塌类型有13处,占总体数量的81.25%,属于地面塌陷有3处,占总体数量的18.75%;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分类,有13处为小型地灾点,以小型为主,占总体数量的 81.25%3处为中型地灾点(均为普通地灾点),占总体数量的 18.75%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域(属群测群防类型)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诱发因素,结合2023年我市气象预测,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隐患点及区域如下:

1.编号220203020019东城街道荒山嘴子铁东办事处,省地勘处已经确认和计划安装全天候预警监测系统,实时全面监控地灾点动态;

2.编号220203020005龙潭区合肥社区居民委员会1

3.编号220203020010龙潭区合肥社区居民委员会2

三、2023年全市灾情预测

(一)气象多变增加防治变量。近年来本市极端天气呈现多发频发态势。2002年度全市平均降雨量为9O5.9mm,居 历史第5位,较常年均值 701.8mm偏多3成 。夏季(6.1-9.30)平均降雨量,居历史同期多雨第4位,较常年多4成。持续降水或短时强降雨导致土壤含水量过度饱和,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吉林市3-10月份降水稍多。天气阶段性变化明显,夏季(6-8月)将有雷电、冰雹、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和区域性暴雨,可能引发局部洪涝、城市内涝和气象次生灾害。夏季平均降水量为440.0-480.0毫米,比常年同期445.3毫米稍多。

(二)灾害多发形势不容乐观。结合我市年度气象降雨预测情况,以及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征,预计我区今年地质灾害总体接近甚至超过常年,形势依然严峻。引发地质灾害诱因主要有3个,一是风险隐患点仍不托底,限制于遥感影像技术应用和实地踏勘盲点,仍有未知隐患点未被掌握的潜在风险;二是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灾害因素增加;三是切坡建房、修路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重点防范汛期,主要是6-9月份,特别注意受集中降雨影响,可能引发的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目标是人口居住区、公路沿线、在建工程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今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以推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和信息化支撑,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具体任务如下:

(一)加强巡查排查掌握隐患底数。要充分做好汛前地灾防治基础工作,认真开展春季地灾隐患排查,更新所有重要隐患点现状资料(照片、群测群防员信息等),及时上传至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平台。汛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队伍作用和地质勘查包保单位技术优势,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加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排查,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隐患。市规自局龙潭分局制定了《龙潭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和《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地质灾害巡查方案》。

(二)推进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建设。加强区级地灾技术包保服务建设,建立区域机动地灾防治技术包保力量,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工作。遇有突发灾情时,应会同专业技术单位积极指导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开展技术调查、划定危险区,配合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设立警示标识、管控灾害现场进出道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由技术支撑单位向责任主体出具调查报告(包括:隐患点威胁区域范围、排危除险或工程治理建议、监测设各部署建议),并同步报送市省厅备案。逐步与气象、勘查、应急等专业技术单位建立常态化技术服务合作,增强区级专业化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强化风险监测预警认真做好防范。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地震等部门对接,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重点防范区域内的雨情、汛情、震情。要求预警信息全覆盖,增强准确性和时效性。在汛期强降雨期间,及时向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动态巡查、隐患监测和避让撤离等工作,做到提前预警,提前防范。强化省市区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各地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共享,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发布后直报市局省厅。根据《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预报由吉林市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四)完善预防机制巩固群策群防基础。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市、区、乡、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组织和责任制体系,建立群测群防制度。明确群测群防员责任,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提高识灾、观测、辨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成功避险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开展避险演练提高应急反映能力。指导责任主体单位编制演练方案,在主汛期前全部开展一次避险演练,使隐患点各责任人清楚如何组织开展防范工作,如何发布预警信号,如何撤离受威胁群众,使受威胁群众清楚险情来临时,如何避让撤离。根据排查核查情况及时发放明白卡,填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中的灾害基本情况、监测预报方式、撤离路线、安置地点等内容,并及时发放至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群众和防灾责任人,提前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重要隐患点演练情况》台账,相关演练方案、照片和视频等资料存档备查。

(六)综合施策全面加快隐患治理。今年正处于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中期,是完成指标任务的关键之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一是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对于仍未治理的隐患点,根据隐患点威胁程度和风险性,抓好治理前期准备工作,确定治理方案、筹措治理费用。根据《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自然地质作用造成的地质灾害,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申请国家和地方专项资金进行治理。二是严格监管项目实施。正在开展治理的隐患点,加强施工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及时组织验收核销。已治理完毕隐患点,按照规定进行隐患点销号,经常性做好巡视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治理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真正发挥防灾减灾目的。

(七)搞好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治意识。区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乡(镇,街道)、村实际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村干部和骨干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对群测群防员要给予适应经济补助结合“5·12” 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增强群众灾害识别和防灾自救能力,从要我防我要防转变,搞好基层宣传大讲堂活动,到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做到防治知识进村入户。研究探索新媒体宣传力量,探索通过自媒体、网络直播等新兴宣传途径,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知识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社会众人关心,群众人人参与 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在防治地质灾害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在崩塌危险区内削坡、炸石和露天采矿;

2.在滑坡危险区内削坡、堆放渣石和弃土;

3.在地面沉降危险区内抽取地下水;

4.在地面塌陷危险区采矿、取土;

5.在泥石流危险区内采伐林木、堆放渣石和弃土;

6.在各类危险区内从事任何工程建设及其他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二)采石场在汛期前要将堆放的渣石、弃土进行削坡处理、疏通流水道,防止生产泥石流。

(三)在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内,确需建设项目的选址或选线,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勘查评价并提交地质勘查评价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减灾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将监测预警责任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人为诱发或造成的地质灾害,由诱发者或造成者承担治理责任。

要严格执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灾害预报等制度。发生险情或灾情,要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和分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与合作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气象、应急、交通、住建、民政等部门加强交流合作、协调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威胁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业安全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或受危及单位负责监测预防并进行治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予以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开展险情巡查、预警预报等工作,提高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