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23-10926
分  类: 城市规划;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标      题: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2024年度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23-10926 分  类: 城市规划;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潭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标      题: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2024年度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龙政办函〔2023〕5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吉龙政办函〔202350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2024年度城区

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3-2024年度清雪除冰工作,根据市清雪指挥部《2023-2024年度吉林市清雪除冰工作方案》总要求,区住建局起草了《龙潭区2023-2024年度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此函。

 

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6


龙潭区2023-2024年度城区清雪除冰

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我区城区清雪工作,维护全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保障民生、保障交通、保障安全为目标,坚持以雪为令、快速反应、确保畅通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雪范围

龙潭区城区清雪总面积738万平方米。其中:一级街路10107;二级街路18201;三级街路51128;四级街路833;胡同巷道6635;非物业居民小区100234;物业小区59个。

二、降雪级别

按照24小时内降水量为划分标准:降水量在0.1—2.4毫米为小雪,2.5—4.9毫米为中雪,5.0—9.9毫米为大雪,10—20毫米为暴雪,20毫米以上为灾害性降雪。

三、作业要求

(一)作业原则

坚持以机械化组团清雪作业为主,人工清雪作业为辅的原则;坚持重要街路优先,统筹兼顾其它街路胡同巷道的原则;坚持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推进。

(二)作业顺序

按照一级街路优先,二、三、四级街路,胡同巷道、住宅小区同步开展的原则实施。

(三)作业标准

一级街路:人行道、机动车道要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道牙根无浮雪,路边绿化带、树池内、线杆根无污雪堆积。

二、三、四级街路、胡同巷道:达到无积冰、无积雪、露地面。

居民小区:达到居民楼单元门口、人行道、健身休闲广场无积雪、无积冰、无雪堆、绿化带内积雪堆放有序,方便市民安全出行和健身休闲。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清雪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面高效完成今冬明春我区清雪任务,成立龙潭区清雪指挥部。

挥:苗春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李明奇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交警龙潭大队、区财政局、山前街道办事处、榆树街道办事处、遵义街道办事处、龙潭街道办事处、泡子沿街道办事处、承德街道办事处、龙华街道办事处、铁东街道办事处、湘潭街道办事处、新安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新吉林街道办事处、靠山街道办事处。

区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任由区住建局副局长陈峰兼任,具体负责全区清雪工作的指挥、调度、检查、考评等工作,联系电话:63041994

五、责任分工

城区内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业户都有清雪的义务。

(一)区清雪指挥部。负责全区清雪除冰组织指挥工作。每场降雪后指挥部办公室对城区内街路、胡同巷道、住宅小区的清雪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年度检查验收累计成绩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的评分指标。

(二)区住建局。负责城区一至四级街路的清雪工作;组织、检查、指导、调度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三)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临街单位或业户的门前清雪工作;对机动车停车场,公交客运停车场和集贸市场清除冰雪工作协调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组织实施,对未按规定及时清雪的予以处罚。

(四)交警龙潭大队。负责全力配合城区清除冰雪工作。相互建立联动机制,树立以雪为令意识。负责拆除道路隔离栏(隔离后单向为2车道或2车道以下的)。清雪作业期间,负责疏导私家车减速慢行注意避让清雪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重要路段加大执勤密度,根据清雪工作需要,协助清雪单位封闭有关路段,确保清雪车辆和人员能够安全快速作业;负责清理停靠在快、慢车道上的机动车辆,并指派一名专职联络员,协助完成年度清除冰雪工作保障任务。

(五)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清雪经费的保障工作,并准备清雪应急资金为发生灾害性降雪提供经费保障。

(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胡同、巷道、非物业住宅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督导物业小区清雪除冰工作。

(七)设施产权单位。负责清除自来水、排水、供热和其它管线溢漏形成的积冰。

六、工作要求

(一)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做好清雪各项准备工作。降雪前要维护好现有机械设备,备足油料和清雪工具,确保清雪期间能够正常使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雪情及时指挥调度。节假日期间发生降雪,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

(二)各清雪责任单位要按科学比例匹配雪铲、雪滚、运输车等各类清雪设备,开展组团化作业,对于运输车、雪铲不足的单位要通过购置或租赁等方式解决清雪和运输设备不足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清雪工作。

(三)严禁使用融雪剂,发现私自使用融雪剂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四)各清雪责任单位要严格按清雪标准和时限完成自管区域的清雪除冰工作。

(五)严禁往绿化带及清水绿带内堆放积雪,严禁向积雪倾倒点以外区域乱堆、乱倒积雪,严禁向清理后的路面回扬积雪,严禁向路面铺撒灰沙等杂物,严禁向积雪内倾倒垃圾杂物。

(六)冬季运水车辆要实施密闭运输,严禁出现溢洒现象,违者由交警和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