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3013519303U/2023-10928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潭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8日 |
标 题: | 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龙政函〔2023〕10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3013519303U/2023-10928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潭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8日 |
标 题: | 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龙政函〔2023〕10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8日 |
龙潭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潭区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化工园区和龙潭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
现将《龙潭区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龙潭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龙潭区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吉林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函〔2022〕134号)和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无废办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龙潭区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和生态保护治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宜居龙潭。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城市现状与未来,梳理迈向“无废城市”目标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核心问题、薄弱环节,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任务措施。
坚持统筹协调。围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路线,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工业、农业、生活、消费等领域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整体推进,补齐短板,发挥协同增效作用。
坚持责任明晰。引导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监督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把“无废城市”管理理念深刻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全区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步显现,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按照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无废办发〔2023〕2号),进一步细化制定2023年龙潭区主要任务及分工,抓紧建设现有项目,积极谋划新项目。
三、步骤安排
(一)制定方案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从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农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生活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废城市”体系建设等六方面内容制定工作任务清单,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以及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明确任务措施,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二) 推进建设
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清单》(见附表)等内容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2023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区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三)评估总结
建设期间,各相关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年度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23年11月底前报送至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在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负责领导“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工作,要将此项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完善保障措施。
(二)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相关部门涉及工作内容开展季度调度,督促各部门对标对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三)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深化政银合作,依法依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工程项目。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先进技术、经验、模式,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无废城市”的浓厚氛围。
附件:龙潭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
清单(2023年度)
龙潭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清单(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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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任务 |
具体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一、紧盯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提高工业绿色水平 |
1.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全面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压减水泥熟料行业过剩产能。 |
区工信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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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压减钢铁产能行业过剩产能。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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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压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 |
区应急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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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格项目准入,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源头减量,持续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
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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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钢铁、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各类物质在企业内部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
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区工信局、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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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钢铁、石化、医药、有色、建材、轻工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以绿色制造体系标准为引领,发展壮大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设计、绿色供应链的创建工作。 |
序号 |
一级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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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绿色工厂培育工作,加强推进一批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实现源头减量。 |
区工信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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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无废”矿区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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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 |
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高值化利用途径。转变过去以混凝土砌块等为主的低值单一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式,鼓励发展新型建材业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材料和构件等可再利用再循环的建筑材料,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附加值。依托现有的大宗固体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鼓励支持火电、钢铁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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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严格防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 |
深入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综合整治。加强贮存处置环节环境管理,推动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处置设施。压实企业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一库一档”制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建立完善应急报警系统等,筹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演练。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在科学评估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和手段,努力解决安全隐患。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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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积极引导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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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倾倒行为,遏制工业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确保环境安全。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龙潭分局、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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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二、紧盯农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
1.推进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 |
综合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工作,一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针对本地区土壤类型和气候特点,选择适宜的秸秆还田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保护性耕作覆盖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染还田、大豆秸秆还田等技术模式。二是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推进我市“秸秆变肉”工程,落实秸秆饲料化政策,扩大鲜食玉米、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和收贮量,加快秸秆青(黄)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推广应用,鼓励茎穗兼收等饲料加工机械应用,推进秸秆饲料收、贮、用市场衔接,稳步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有序发展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沼气工程、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源利用,鼓励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加快实施区域秸秆供热改造,扩大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生产规模。四是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依托我市食用菌产业发展,利用秸秆生产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水稻育苗基质、鸡蛋蛋托,用于菌菇生产、水稻育苗、蛋品运输等,带动秸秆产业化发展。五是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发展秸秆生物炭、有机肥产业,扩大肥料施用范围,形成规模效应,以加工草绳、草垫等秸秆制品为重点,培育秸秆可降解制品生产,丰富产品结构、加强市场推广,利用秸秆绿色环保优势,提升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
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
区林业畜牧局、乡镇、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2.畜禽养殖生态循环利用,促进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养殖用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实施以地定养,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加快形成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养殖总量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封闭堆沤技术,降低臭气和氨排放。完善粪肥施用管理制度,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加快建设粪肥施用田间暂存设施,采用埋施、沟施及注射式深施等精细化施肥方式,促进粪肥科学适量施用。推广畜禽粪污收储运全产业链生态循环发展模式,探索粪污就地还田、冬储夏用、转运集中处置等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模式。促进粪污有机还田。对河流汇水范围内散养畜禽粪污进行集中收集,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规范贮存、处理和利用,推动形成覆盖全区域范围的“分散收集、集中管理、统一转运”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实现区域分散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全覆盖。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强兽用抗生素对环境影响的研究,强化抗生素、饲料添加剂等源头管控,实施粪肥还田安全检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3%以上。 |
林业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乡镇、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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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落实产生者主体责任,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
开展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农用薄膜的违法行为。 |
市市场监管局龙潭分局 |
乡镇、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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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结合农艺措施,示范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技术,引导和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鼓励农民使用可降解地膜,从源头减少地膜产生量。 |
区农业农村局 |
乡镇、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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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推进农药减量使用,减少农药包装物产生。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和植保新药械,开展全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示范,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正常年景下,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农药包装物从源头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达到18吨以上。 |
区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乡镇、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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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着力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工作机制;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人员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督促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和再利用企业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农药包装物回收台账,形成长效机制。 |
区农业农村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区工信局、乡镇、涉农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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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紧盯生活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推动绿色低碳生活 |
1.推进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行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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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行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学校建设。 |
区教育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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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行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商场建设。 |
区商务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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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行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开展星级绿色饭店建设。 |
区文旅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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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行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开展“无废”景区建设。 |
区文旅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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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大力倡导“无废”理念。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区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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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落实“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积极引导绿色出行,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水平。 |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区教育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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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严格落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要求。按照分类管控、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出台激励措施,加快推广使用环保型制品。 |
区发改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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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多措并举宣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规范生活垃圾管理相关要求,组织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实施工作,进一步抓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需求。 |
区住建局 |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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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提高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 |
建立厨余垃圾全链条、整体性处置利用体系。以站、点结合形式,加快厨余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按照厨余垃圾(湿垃圾)就近密闭循环处理原则,引进一批实力强、经验多的分类企业入驻试点小区。引导推动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就地处置全部或部分厨余垃圾,鼓励就餐人员规模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大型餐饮企业建设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
区住建局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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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提升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能力。依托现有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相关项目,建立规范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体系,提升废铅蓄电池回收、综合利用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非法拆解行为,避免废铅蓄电池回收市场无序竞争,提高企业回收利用能力。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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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拆解技术,增设设备设施,提高精细化拆解水平。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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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数量。在国家、省级工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鼓励生产企业注册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加强新能源企业动力电池回收信息采集并按制度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
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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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处理能力。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制度和支持政策,鼓励家电回收企业与家电销售企业建立合作管理,利用销售企业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开展废旧家电回收新业务。依托处置企业建设电子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示范工程。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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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3.提升生活源固体废物末端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日清运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8%以上。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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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提高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以区内涉及实际工作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 |
区住建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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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4.构建生活源固体废物管理的保障机制 |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管理政策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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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制定有害垃圾全过程分类管理制度。有序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及处置全过程管理。 |
区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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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建立完善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统计体系。推动建立社会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摸清社会源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利用设施底数,制定社会源固体废物分类统计上报制度,促进管理工作向精细化方向转变。 |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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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四、紧盯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防止污染生态环境 |
1.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
通过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排放。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完善建筑垃圾的收费体系。 |
区住建局 |
/ |
40 |
3.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 |
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和再生利用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台账,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应用于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进行生态修复。 |
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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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五、紧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1.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
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全面科学评估危险废物产生规模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编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水平,提升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鼓励我区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试点工程。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义务。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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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2.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
依托吉林省危险废物(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和重点涉废企业智能监控视频分析。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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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3.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收运储专业化水平 |
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为重点,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提升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鼓励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程,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相关部门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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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4.完善医疗废物源头管理、收集转运与应急处置体系 |
建立医疗废物源头管理体系。鼓励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过程跟踪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可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可追溯。 |
区卫生健康局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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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立村、镇、县阶梯收集转运,统一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做好相关记录,建立台账,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各地对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综合评估,推动提质改造,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处置效率,尽量减少二次处置。 |
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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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充分吸取新冠肺炎疫情中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暴露出的问题,组织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将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能力储备纳入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建立临时征用运力清单,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车辆,确保运力不足时,能够第一时间启用应急储备运力。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需求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进行改造,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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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六、紧盯“无废城市”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
1.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 |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部门责任清单,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 |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48 |
2.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体系 |
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体系。依托当前已开展、正在开展的重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鼓励项目建设企业或主管部门,选择其中管理处置较为先进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综合提升区域创新水平。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政策评估与绩效评价,将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纳入生态文明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内容。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 |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化工园区管委会、龙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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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 |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优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鼓励县(市)区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积极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制度,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深化政银合作,更好发挥社会资本的市场配置作用。提升各级人民政府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研究完善政策体系,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区域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 |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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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监管体系 |
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打通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数据共享机制,依托固体废物信息化和管理大数据平台,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全面掌握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 |
龙潭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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