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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属于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特别是减税降费、办税(费)服务事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政策措施和办理结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税收改革等税收政策的公开,加大对减税降费等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大力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二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建立完善受理机制,拓展受理渠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控制答复时限,按流程审查答复意见,规范出具答复文书,及时做好电话告知,着力提升申请人满意度。2021年,龙潭区税务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方便纳税人获取。广泛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事春风行动”“服务企业周”等系列行动,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实现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省税务局和市税务局工作安排,持续优化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内容,确保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优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结合实际工作严格要求各公示事项责任部门,按规定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五是健全保障和监督机制。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严格责任追究,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与社会公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扩大;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举措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面对2021年各项税收改革叠加的情况,及时做好减税降费等相关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以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平台主要载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工作动态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