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4年龙潭区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吉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特公布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公开城建系统信息情况,依照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等。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对该报告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与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潭区南宁路5号,邮编:132021,电话:63978335,传真63978335,邮箱:0432-3041994@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4年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区域城建系统建设工作,全年较好地完成了区城建民生民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加强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绪秋
副组长:张世龙、蔡华波
成 员:刘景海、王柳、张利、刘英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301室。
2014年城建系统与时俱进,紧紧围绕保民生,处和谐的城建建设理念,全年政务公开和机制调整进一步完善,根据机构设置先后对局系统工作进行了捋顺和整合,现有党政综合科、市政科、房产绿化科、建工科、环卫科、房屋安全监察大队、环境卫生保洁处、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组成。
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设子网站,较好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方便了为单位及个人服务办事的运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附件2之一数据统计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1。
(二)通过政务公开网和政府官网共公布信息19条,网上点击率近千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根据附件2之二数据统计情况,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
(一)未发生类似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附件2之三、七数据统计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
(一)收到申请数,无。
(二)申请办结数,无。
(三)申请答复数,无。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无。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根据附件2之四、五、六数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如无相关情况,根据实际注明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一)行政复议数量,无。
(二)行政诉讼数量,无。
(三)投诉举报数量,无。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根据附件2之八、九数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综合,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900余次。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无。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七)接受培训人员数。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来看,我局信息公开及网站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收集覆盖面不够全面,更新及网站建设尚需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总结2014年网站及政务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及时扩大信息公开覆盖范围,积极提升2015年网站的运行效能,使实用性、趣味性和时效性有力地融合到网站建设中。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宋绪秋 审核人:刘景海 填报人:王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