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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点击数:

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2013号),编制了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龙潭区人民政府  http://xxgk.longtan.gov.cn/gzbm/cyqfzhggj/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龙潭区发改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政府609室,邮编:132021,电话:63041602,电子箱:a630416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龙潭区发改局认真落实龙潭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以服务企业、提高效率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加强领导,政务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健全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在工作中,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落实到科室、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规范内容,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得到提高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今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经过具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努力,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化。二是保证信息公开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如工作计划、总结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如项目立项管理等政策,随时收到,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信息公开突出重点。我们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信息公开精简、实用,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3.运用载体,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我们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区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4.强化监督,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在抓好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信息公开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核。二是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全局共公开信息1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0,政务动态18条。

6.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发改局共收到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对于这两条申请,发改局均按程序予以接受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经调查后发现这两条申请所申请内容均不存在,无法为其提供答复。发改局在规定时间内及早高效地向申请人进行回复,并按程序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送达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 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 1.如统计数据表格中的对应项当年没有事项发生,则直接在表格对应处填“0”。2.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指: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信息。

1. 四类过程性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方面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高效。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流程不够熟悉。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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