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编制了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 http://xxgk.longtan.gov.cn/jls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龙潭区徐州西路8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3041616,电子邮箱:369690314@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局电子政务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系统及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运行、系统维护、安全管理、用户管理、网上资源利用等工作职责。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配备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实现政务信息发布、申请公开受理、政务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目前我局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专业素质
为进一步保障政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遵守区政府信息公开运行及管理办法、涉密电子文件管理制度,并印发了发文登记表,按照制度开展电子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定时杀毒,确保网络安全运行。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意识,以应用为重点采取现场辅导等多种形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平台操作、发文收文办理及上网技能培训。
(三)强化实效,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事项的审核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群众是否满意、监督是否有效,作为考核工作成效的标准。政务信息公开由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电子化信息化转变,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把依法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应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龙潭区政府网信息公开6项,《吉林市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购置立柱式太阳能灯项目询价采购成交公告》、《吉林市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购置立柱式太阳能灯项目询价公告》、先后4次发布《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清代建筑群修缮(降土排水)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吉林市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农村小广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市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农村小广场项目公开中标公告》;在吉林市人民政府网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网页上发布《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取消龙潭山鹿场2A旅游景区资质的公告》(2019.11.06)。此外吉林省文化厅主办的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发布信息9条,精彩龙潭公布信息15条。龙潭区文化馆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条,报刊公布信息6条,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布12条;龙潭区图书馆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38条。
三、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本年度收到和处理行政审批1件,审批办结,并发放娱乐经营许可证。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本年度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龙潭区文化和旅游局局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及时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附件2:区文旅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1).xlsx 附件3:区文旅局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xlsx 附件4:龙潭区文旅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