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2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吉林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16〕1号)的精神及龙潭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龙潭区教育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及附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tan.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潭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人民政府533室);邮编:132021;电话0432---63039510;传真:0432---63039510,;电子邮箱:ltedu-bgs@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科学领导下,在全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首先,我们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为我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依据我区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翱翔任组长,党委办、行政办公室、纪检委、人事科、基础教育科、法规科、督导室等7个部门组成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大楼533室,办公室有2位兼职人员,负责与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二是增强监督机制。成立了以教育局纪检委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新形式。区教育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义务教育专栏,适时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区教育系统信息总数24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2015年全部公开的信息总数24条中,全区公开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占12.5%;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2条,占8.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0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占4.1%;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2条,占8.3%。其他类信息16条,约占66.6%。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条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共回应通过政府反馈舆情数2条,均为家长询问学生校车补助的问题。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为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含本年度)末,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5年(含本年度)末,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2015年,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数3次,接受培训人员数达981人次。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一些本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
2016年2月25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龙潭区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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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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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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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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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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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981 |
单位负责人:王怡和 审核人:陈翱翔 填报人:李淑玲
联系电话:63039510 填报日期: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