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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民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1    点击数:

吉林市龙潭区民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11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龙潭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www.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民政局,地址:吉林市徐州西路8号,邮编:132021,电话:0432-63041931,邮箱:77614959@qq.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20〕13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督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督促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制定完善各项相关制度,通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把公开项目向群众公开。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1条。本年度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21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 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 1.如统计数据表格中的对应项当年没有事项发生,则直接在表格对应“0”。

2.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指: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信息。

3.四类过程性信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方面信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四是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意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在行动上,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三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业务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的向群众公开他们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相关业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