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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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由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编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各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领导高度重视,全局上下统一思想,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提高认识,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组织机构设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按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任务,我局一是成立了由商华君局长任组长、隋靖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人秘科具体负责有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在组织上得到保障。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部署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步骤和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具体组织工作实施。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因为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比较宽,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职责的落实。同时,强化 “一把手挂帅、任务有分工、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开展,切实收到实效。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制度
根据区政府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编制了《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工作制度目录》、《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工作规则》、《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政务公开目录》、和《龙潭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日程。二是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责任分工,对编制任务进行了布置。通过以上措施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审批制度、保密机制、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初步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成情况
2014年全年我局共主动公开6条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其他信息五大类。其中:规范性文件类3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2条;其他类1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我局未涉及到政府公开信息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
(二)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
(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细化,为建设高效、透明,廉洁的服务型机关而努力,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深化、完善、提高。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安排好。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6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商华君 审核人:邹志宇 填报人:邹斌
联系电话: 63037266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