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9年2月25日)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由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编制完成。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情况。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tan.gov.cn)和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龙潭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电话:630437266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遵义东路65号)
邮编:132021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含工作人员情况),工作规划、部署、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了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区政府年初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龙潭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公开了年度报告。对于过时及发生变化的信息及时删除和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形成电子及纸质文档上报、存档,方便广大社会群众监督和评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系统维护升级工作,对于个别信息错乱丢失的现象及时联系了软件公司,及时进行恢复。为广大群众搭建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高标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在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系统维护升级时,我局也积极配合做好了升级工作,对于升级后个别信息错乱丢失的现象及时联系了软件公司,及时进行恢复。为广大群众搭建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适用于各级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适用于各级部门)。
无。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无。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8年,公开信息总数6条。其中,主动公开预决算报告数6条,覆盖全区各级预决算公开单位。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无。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个。
(三)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3次,并组织1次培训。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不足,对于《条例》的深入学习和理解还不够,网站信息公开的还不够及时。
在2019年我局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借助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成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力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