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www.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21,电话:0432-63037266,邮箱:ltczgk999@126.com。
一、总体情况
结合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工作措施和成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含工作人员情况),工作规划、部署、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了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区政府年初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龙潭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公开了年度报告。对于过时及发生变化的信息及时删除和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形成电子及纸质文档上报、存档,方便广大社会群众监督和评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关系统维护升级工作,对于个别信息错乱丢失的现象及时联系了软件公司,及时进行恢复。为广大群众搭建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高标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在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系统维护升级时,我局也积极配合做好了升级工作,对于升级后个别信息错乱丢失的现象及时联系了软件公司,及时进行恢复。为广大群众搭建了一个方便快捷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公开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数11条。其中主要包括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预、决算公开、预算单位会计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一)、(五)、(六)、(八)、(九)项的内容不涉及。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度无此类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无此类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不足,对于《条例》的深入学习和理解还不够,网站信息公开的还不够全面。
在2020年我局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借助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成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力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9年9月2日
龙潭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2: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xlsx 附件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xlsx 附件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