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政府法制办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关心和指导下,法制办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营造政务公开浓厚氛围,在2009年的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新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法制办联系。地址:龙潭区政府(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21,电话:63041646。
一、基本工作情况
法制办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严格保证为人民服务。
(一) 思想意识建设到位:
每个班子成员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 领导体制到位:
法制办成立了以部门主任为组长,部门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和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明确由党政综合科牵头负责部门政务服务建设和管理。
(三) 工作机制到位:
法制办根据新的情况和形势,不断创新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窗口标准化建设和窗口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法制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止2009年底,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截止
截至2009年末,法制办累计公开信息总数9条。其中:规范文件类信息数3条,其他类信息数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截至2009年末,法制办累计公开电子信息数4条;纸质信息数5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截至2009年末,法制办累计公开电子信息数4条;纸质信息数5条,这些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所以,基本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及时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9年末,法制办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09年末,法制办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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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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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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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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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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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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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专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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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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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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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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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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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培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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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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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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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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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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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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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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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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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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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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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上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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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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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市州本级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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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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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市)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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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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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和
部门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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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镇)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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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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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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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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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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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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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策法规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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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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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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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管理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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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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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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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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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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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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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
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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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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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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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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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类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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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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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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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信息公开专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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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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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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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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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专栏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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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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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各级政府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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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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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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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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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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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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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电子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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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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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纸制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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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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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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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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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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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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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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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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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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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和报纸发布的审计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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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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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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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
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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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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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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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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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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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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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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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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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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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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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形式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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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处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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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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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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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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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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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①信息不存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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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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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涉密免予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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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原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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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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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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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受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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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办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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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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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纠错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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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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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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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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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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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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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费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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