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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点击数:











吉林市龙潭区司法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编制了吉林龙潭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龙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龙潭区司法局,地址:吉林徐州西104楼,邮编:132021,电话:0432-63041613,邮箱:zhk644@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和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保障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落实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建立健全了司法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新闻发言人制度》、《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信息送交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十项制度。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划分,全方位监督检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政府信息工作任务落实、监督有效,做到了无涉密事件发。

(三)完善《指南》和《目录》,做好基础性工作

落实《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修订完善了《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公布了搬迁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按要求规范编制和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多种多样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内容相适应的要求,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龙潭区司法局网站这几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工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2019年,我局在新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达到28篇,累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政务信息68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局网站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3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安排了3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其中2名专职、1名兼职人员,同时还在争取人员配制,进一步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力量。2019年我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举办培训会1次,参加培训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