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2月23日)
2017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tan.gov.cn)向社会公布,为便于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432-63039658,电子邮箱:zhk644@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实和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划、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保障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落实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新闻发言人制度》、《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信息送交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十项制度。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责任划分,全方位监督检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政府信息工作任务落实、监督有效,做到了无涉密事件发。
(三)完善《指南》和《目录》,做好基础性工作
落实《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工作。修订完善了《龙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公布了搬迁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按要求规范编制和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多种多样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内容相适应的要求,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这几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工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2017年,我局在新闻媒体刊发新闻报道达到98篇,累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政务信息86条。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局网站上予以发布,基本做到了“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五)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龙潭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龙潭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吉林市龙潭区政务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截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次。
(二)公开形式
市民通过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区政务公开网”或局网站可查阅龙潭公安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年内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请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情况
2017年,我局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其中1名专职人员,同时还在争取人员配制,进一步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力量。2017年我局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培训会2次,参加培训5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03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331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5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4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