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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人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8    点击数:

龙潭区人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161)的精神,结合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222.162.179.83/zwdtSjgl)和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tan.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邮编:132021,电话:63041950,传真:63041950,电子邮箱:jlltrs12345@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委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健全完善领导组织机构和日常工作机制,明确指导思想,强化指导监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条例实施办法》、《保密法》、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在我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工作窗口、信息展示栏、各种人才和人力就业创业发布会等多种媒体公开信息,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到位。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委领导班子、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在具体工作中,我局重法规抓审核,重基础抓落实,重服务抓实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2015年初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制度,明确部门责任、工作内容、工作目标,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铁成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郑洪义同志、副局长孙万升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人社局各服务窗口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办下设办公室,并设兼职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发布、维护网上信息,统计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工作,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资料,完善长效监督、管理、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把完善长效监督管理、发布机制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每个环节。对全局各职能部门进行全方位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照《条例》、《条例实施办法》、《保密法》、《指南》、《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发布信息要经过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党委领导负责政治方面涉密鉴定签字、党办领导负责文字及涉密鉴定把关签字的发布原则,重要信息要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签阅,发布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做到 “谁发布,谁负责”, 各尽其职,工作到位。

    三、按照《条例》、《条例实施办法》、《保密法》要求,统一规范,健全平台。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甄别梳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拓宽公开渠道、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我局的工作动态,向依申申请者提供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政府公开信息。

    四、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组织局内各科室职能部门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知识和业务水平,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各科室部门处理政府公开信息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在局党委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信息处理设备配备,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依托龙潭区政府网站我局管理板块、龙潭区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大厅人社服务窗口、人力人才服务市场、公示板、LED大屏幕、机构图版、便民揭示板、意见箱、便民手册、传单、宣传画、办事流程和政府公开栏等多种公共媒体,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公开我局政府公开信息。运用数码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等科技办公设备,对信息处理形成一个“及时采集信息,及时处理、严格审核、及时按程序上网发布”的工作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利用人力人才创业就业信息发布大会、咨询会、宣传会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就业创业信息。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运行。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运行以来,我局板块管理人员按照《条例》、《条例实施办法》、《保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日常后台维护和运行,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全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认真查找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公开的数量

    2015年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

()公开的方式、渠道

2015年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0条,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8条,其他方式公开的信息数50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5次。

    ()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7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38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收到申请数

    截止2015123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1001件,其中当面申请数803件,网上申请数198件。

    () 申请办结数

    截止20151231,我局按时办结数1001件。无延期办结。

    () 申请答复数

    截止20151231,我局收到依申申请数100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983件,同意公开答复数98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8件,涉及个人隐私18件。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截止20151231,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1个。

    ()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 举办各类培训班16次。

    () 接受培训人员16人次。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有要克服有一些不足之处,如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能力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委、局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措施,重点完善监督审核制度,根据工作范围和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及时上报需要更新信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服务群众和社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附件

                           龙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16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 65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收到申请数 1001

1.当面申请数 803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98

4.信函申请数      

()申请办结数 1001

1.按时办结数 1001

2.延期办结数      

()申请答复数 100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98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8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18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被依法纠错数       

()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被依法纠错数       

()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