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2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龙潭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特制定《2015年质监龙潭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报告共分3个组成部分、报告公开网址为:http://222.162.179.83/zwdtSjgl/。接受社会监督的受理单位为: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潭分局。监督电话:63034609。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局长:付振荣。主抓全局业务和党务、财务和人事工作;副局长:杨东红:分管管理科,分管全局行政许可、标准化、特种设备、法规工作;副局长:郑传宇:分管监督科,分管全局质量、计量、监督工作。
管理科:科员:秦梓伦。主要从事许可证审查、特种设备执法检查、相关法规工作。
监督科:科长:刘喜宝。主要负责科室落实执法检查任务。参与监督行政执法。科员:刘秀娟。主要从事监督检查执法的立案归档工作以及日常与市局以及区委区政府的业务联络工作。
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人:刘丽。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管理、财务出纳工作。科员:孟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业务,协助刘丽开展办公室及财务相关业务。
(二)政府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一是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发实施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我局每年都把对《条例》原文和相关文件的学习列入法规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局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掌握,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从局机关到各所属单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和具体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质监部门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年初付振荣局长就如何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过专门的讲话,多次强调部署,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程序和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信息年报具体工作
我局今年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个,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个。
三、2016年信息年报工作打算
我局将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平台进行梳理,深入研究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利用力度,使其公开效能得到最大发挥。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投入,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技术含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性能,扩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容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针对不同政务信息的传输特点和不同群体对政务信息的关注重点,探索开拓政府信息传输的不同通道。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不同政府信息的审批渠道和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运行模式,确保各类信息准确、快速、全面公开,确保被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符合法律规范,符合保密要求,符合群众期待。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重点从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群众关心问题公开、基层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体系建立等方面规范主动公开工作,同时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推进我局“效能型、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节约型”等五型机关建设,增强质监系统执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助推龙潭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有机衔接。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我局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需着眼于党政兼顾、共同推进,从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和体制、机制建设上相互借鉴,共同提高,防止人为割裂,出现公开内容缺失、公开效率降低等现象,做到既各有侧重、特色鲜明,又资源共享、有机结合,共同把区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升至一个新的更高水平,充分发挥质监服务职能作用,服务民生、发展民生。
特此报告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潭分局
2014年2月24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潭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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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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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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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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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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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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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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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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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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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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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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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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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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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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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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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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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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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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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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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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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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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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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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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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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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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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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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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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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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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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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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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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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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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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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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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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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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