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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3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局编制了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通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推进,我局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各科室密切配合,责任感加强,工作水平也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按照“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实现政务公开内容的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做到积极公开、主动公开。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我局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分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小组,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认识、夯实思想基础,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抓实政务公开工作。遵循"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确保安全依法、准确、及时地公开食品药品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审批流程,填写《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查表》。未按要求审核信息一律不对外公开发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积极参加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