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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龙潭区应急管理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15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龙潭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龙潭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8号(司法大厦),邮编:132021,电话:63041883,传真:62230996,电子邮箱:ltq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全局同志参与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组织健全,渠道畅通,做到了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并不定期进行调度安排。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坚持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以及检查方式。为了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全区的统计政务信息,了解统计工作动态,我局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发布重点统计动态信息。

  (三)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条例》及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加深了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了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

  0

  8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743650.9

  2020 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务服务工作做得不到位。

  改进情况: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更新各种信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