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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卫生局2010年卫生信息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6-25    点击数: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2010年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特编制龙潭区卫生局2010年卫生信息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我区卫生系统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01,电话:63041628邮箱3041628@163.com.
    一、 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我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由我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及时调整配备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一是对近2年的卫生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及时更新龙潭区政府卫生局政务公开栏目。三是进一步加强龙潭卫生公众信息网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的全行业管理,形成信息公开的联动效应;四是加强硬件设施的配备,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1条。
   (二)公开主要内容
    在2010年全部公开的信息总数91条中, 机构设置类信息27条,占29.6%;法规公文类信息18条,占19.8%;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12条,占13.2%;规章制度信息17条,占18.7%;行政执法类信息10条,占11 %;便民服务信息2条,占2.2%;工作动态信息5条,占5.5%;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精神,做到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医疗服务、卫生监测收费标准、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医疗事故处理、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70%以上。为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需求,我局通过电话咨询和直接受理、依申请受理等渠道,了解掌握公众的信息需求,对公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以不同形式主动公开。如链接了区属13家医疗机构,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的就医信息
   (三)公开形式
    2010年,全区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91条,占全区公开信息总数的4.25%。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6287次。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400条,其中,电子信息数300条,占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的8.56%,制止信息数100条,占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的2.8%。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3000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局在信息公开栏目或信息公开网站累计发布信息数91条,占全区公开信息总数的1.22%.信息公开栏目和网站点击次数为6287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局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91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91条,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全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全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全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0年我局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管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2.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3.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组织架构、信息公开与保护隐私等问题尚需认真研究。2011年,我局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省、市卫生局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执行《吉林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并把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按照我局的管理职责,规范我局直属卫生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我局直属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开展我局直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培训,引导卫生单位规范有序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附件:2010年龙潭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龙潭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不填

3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不填

0

        ⑵兼职人员数

不填

3

学习培训

2.举办培训次数

2

2

3.参加培训人次数

32

32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公开数量

4.公开信息总数

91

91

其中:⑴市本级公开信息数

91

91

⑵县(市)区及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0

0

        ⑶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91

91

公开的内容

5.公开信息总数

3

3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5

5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0

0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1

1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80

80

        ⑸其他类信息数

2

2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91

91

公开的形式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6287

6287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14

14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3

3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400

400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300

300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100

100

      ⑵纸质信息数

3000

3000

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0

0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0

0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0

0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0

0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0

0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0

0

公开的

及时性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91

91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申请情况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0

0

     ⑵当面申请数

0

0

     ⑶信函申请数

0

0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申请处

理情况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0

0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0

0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0

0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0

0

            ④其他原因数

0

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行政复议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0

0

其中:⑴受理数

0

0

       其中:①办结数

0

0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0

0

                 Ⅱ纠错数

0

0

行政诉讼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0

0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0年发生数

收    费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0

0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0

0

       ⑵其他费用金额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