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三日)
2009年,在全区卫生系统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好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吉省政公组[2010]1号)精神,我局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我区卫生系统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01,电话:3041628,电子邮箱:3041628@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局主要从五个方面推进了全区卫生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据统计,截止2009年末,全区卫生系统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其中,兼职人员3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100%。年初,向全区卫生系统下发了专门文件,对2009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各单位也相应制定和下发了工作要点和安排。我局还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全年举办培训次数2次,参加培训35人次。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本级制定了《龙潭区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和《龙潭区卫生系统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为落实《条例》,推动医疗卫生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制作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填报系统软件,选取办事公开工作基础好的单位进行填报。今年,各单位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四)积极做好督查调研和监督指导。通过督查调研等形式对各辖区卫生医疗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摸清了基层情况,推进了部门工作。我局还发挥好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作用,通过他们来监督和推进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也通过监督检查和指导调研等形式推进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进展。相比前一年,全市2009年公开信息数量有一定增长,公开内容更加深入,公开形式趋向多样,公开的及时性也得到改善。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9年末,全局公开信息总数为36条,其中,县(市)区公开信息36,占全年信息总数的100%。
(二)公开的内容。
截止2009年末,在2009年公开的36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2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5.5%;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3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8.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0条;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1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2.7%;其他类信息分别为30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83.3%。
(三)公开的形式。
截止2009年末,全局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6条,占局公开信息总数的100%。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3124次。全市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5个,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为3。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200条,其中,电子信息150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的75%,纸质信息100条,为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的25%。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1500人。
(四)公开的及时性。
2009年,全局应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36条,在这些应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09年末,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零件。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09年(含本年度)末,全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09年(含本年度)末,全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不均衡,个别单位贯彻《条例》的法律意识还不强,人员和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个别单位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在网上更新政府信息和向公共查阅点报送新生成的文件信息。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强化监督考核,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环节和细节上下功夫,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公开内容,落实保密要求,确保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扩大群众的有序参与。要抓好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公开信息更好的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尤其是为农村居民服务。要精心组织公用企事业单位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填报办事信息公开软件,引导公共企事业单位规范有序的做好办事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
龙潭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
累计数 |
09年发生数 |
|
人员配置 |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不填 |
3 |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
不填 |
0 |
|
⑵兼职人员数 |
不填 |
3 |
|
学习培训 |
2.举办培训次数 |
2 |
2 |
3.参加培训人次数 |
35 |
35 |
二、主动公开情况
|
累计数 |
09年发生数 |
|
公开数量 |
4.公开信息总数 |
36 |
36 |
其中:⑴市本级公开信息数 |
0 |
0 |
|
⑵县(市)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
36 |
36 |
|
⑶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
0 |
0 |
|
公开的内容 |
5.公开信息总数 |
36 |
36 |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2 |
2 |
|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3 |
3 |
|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0 |
0 |
|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1 |
1 |
|
⑸其他类信息数 |
30 |
30 |
|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2 |
2 |
|
公开的形式 |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36 |
36 |
7.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点击次数 |
3124 |
3124 |
|
8.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5 |
5 |
|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3 |
3 |
|
9.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200 |
200 |
|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150 |
150 |
|
⑵纸质信息数 |
50 |
50 |
|
10.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1500 |
1500 |
|
11.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0 |
0 |
|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0 |
0 |
|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0 |
0 |
|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0 |
0 |
|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0 |
0 |
|
公开的 及时性 |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36 |
36 |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0 |
|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0 |
|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0 |
0 |
|
⑵当面申请数 |
0 |
0 |
|
⑶信函申请数 |
0 |
0 |
|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0 |
|
申请处 理情况 |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0 |
0 |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0 |
0 |
|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0 |
|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0 |
0 |
|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0 |
0 |
|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0 |
0 |
|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0 |
0 |
|
④其他原因数 |
0 |
0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0 |
0 |
其中:⑴受理数 |
0 |
0 |
|
其中:①办结数 |
0 |
0 |
|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0 |
0 |
|
Ⅱ纠错数 |
0 |
0 |
|
行政诉讼 |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0 |
0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0 |
0 |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0 |
0 |
|
⑵其他费用金额 |
0 |
0 |
附件2:
关于《吉林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的说明
一、统计依据
统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吉省政公组[2010]1号)。
二、统计原则与方法
统计始终坚持客观性原则和准确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统计中坚持不重复统计原则。即本单位公开的1条信息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进行了几次公开,只统计为1条信息
三、统计表各栏目说明
(一)“累计数”是指截止2009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的数量;“09年发生数”是指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数量。
(二)各参数之间的关系:
统计表中,各分项之间,有的是并列关系,有的是非并列关系,有的是完全统计,有的是不完全统计,因此总项并不必然是分项之和。以下用到的符号的含义分别是,“+”为“加”,“=”为“等于”,“≤”为“小于或者等于”,“≥”为“大于或者等于”。
1在“人员配置”栏中,1=⑴+⑵;
2.在“公开数量”栏中,4=⑴+⑵;
3.在“公开的内容”栏中,5=⑴+⑵+⑶+⑷+⑸;
4.在“公开的形式”栏中,“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是指在政府网、部门网、政务公开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信息数。9≤⑴+⑵;
5.在“申请情况”栏中,如属于同一事由通过不同途径提出申请,仅对首次提出的申请形式进行统计。20=⑴+⑵+⑶+⑷;
6.在“申请处理情况”栏中,21=⑴+⑵+⑶,⑶=①+②+③+④;
7.在“行政复议”栏中,22≥⑴, ⑴≥①, ①=Ⅰ+Ⅱ;
8.在“收费”栏中,24=⑴+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