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8年3月5日)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特编制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tan.gov.cn)予以公开,为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本报告欢迎各界人士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受理单位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432-63041628,邮箱3041628@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龙潭区卫生计生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卫生计生工作重点,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领导小组。同时,及时调整配备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卫生计生公开栏目。使栏目实用性更强,内容更全面。二是进一步加强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信息的建设,推进信息公开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及时公开、适当延伸、增强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和制度,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升公开信息数量,提高社会关注度,增强公开信息的服务性。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其中63条政府信息在原龙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开,此网站按照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示于2017年8月末关闭。)
(二)公开主要内容
在2017年全部公开的信息总数145条中, 法规公文类信息3条,占2.07%;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3条,占2.07%;规章制度信息3条,占2.07%;便民服务信息8条,占5.52%;工作动态信息128条,占88.27%;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精神,做到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宜于公开的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都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公开。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医疗服务、卫生监测收费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执业医师管理、医疗事故处理、办事规程、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70%以上。为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公众需求,我局通过电话咨询和直接受理、依申请受理等渠道,了解掌握公众的信息需求,对公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以不同形式主动公开。
(三)公开形式
2017年,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45条。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295495 次。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405条,其中,电子信息数405条,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4012人。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局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145条,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45条,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含本年度)末,全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截止2017年(含本年度)末,全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
五、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调整了龙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人员及分工,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点定于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439室,在龙潭区政务服务中心27号卫生窗口设立龙潭区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查阅点,以方便公众免费查阅相关信息。从事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3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召开4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举办1次相关培训,接受培训人员15人。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管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组织架构、信息公开与保护隐私等问题尚需认真研究。2018年,我局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执行《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并把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做好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四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推进办事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全区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五是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总结推广直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经验,引导卫生单位规范有序地推进办事公开工作。
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5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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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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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单位负责人:周亚军 审核人:关春光 填报人:王韵茗
联系电话:0432-63041628 填报日期: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