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吉林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是第一份系统、全面反映本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正文部分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七个部分。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xxgk.longtan.gov.cn)及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tan.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请与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21,电话:3041810,传真:3041988,电子邮箱:ltqzfbxxk@163.com。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条例》颁布后,区政府即明确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其下设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即我办设立的政务公开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及时下发了贯彻《条例》的指导性意见,明确了区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2.人员配置。为落实好《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单位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1.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集中培训。
2.按照《条例》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对我单位信息进行分类整合,编制完成了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突出在理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了政府办公室公开信息的产生制作、协调发布、存储变更、监督检查等工作环节、流程和办法,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些制度包括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通过抓好这些制度的有效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最重要途径。我办按照《条例》的要求从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时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制度,保证了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200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政府信息公开28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的数量28条。县(市)区本级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8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的数量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的数量5条;业务管理类信息的数量3条;其他信息类的数量8条。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数量17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2条;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数量1条;涉及机构职能调整,人员变动的信息数量3条;其他类信息数5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我办通过政府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政府网上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量28条,专栏的点击次数188次。
2.公共查阅点。我办通过档案局设立公共查阅点,可进行电子查阅的查阅点为1个,查阅点汇集信息168 条,其中,纸制信息数量84条,电子信息84条。全年共接待公众查阅79人次,为公众借阅文件15份。
3.其他形式。我办还通过报纸、公开栏等形式及时主动的向社会公开各类时效性强,与群众关系密切,涉及重大事项的政府信息,是对上述各类公开形式的重要补充。
(四)公开的及时性
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28件,这些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2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的其他政府信息的重要手段,我办依法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公开程序,完善了公开形式,满足了人民群众依申请公开要求。2008年我办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我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因为省政府尚未出台关于政府公开信息复印、递送成本费的政策规定,各单位对实际发生的复印行为均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办在贯彻执行《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但也应该看到,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人民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如在主动公开方面,有的还不能依法及时进行更新政府信息;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是很完善,落实还不是很到位。
2009年,我办要进一步抓好工作的完善和制度的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要做好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按照“及时、准确”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定期更新制度,确保政府新产生或新获取的信息通过各种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过时或不适用的政府信息及时清除,切实发挥政府信息为民服务的作用。二是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年度报告制度和我办制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规则、政府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稳妥、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要建立政府信息考核评价体系。按照《条例》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学习外地的做法,研究制定政府信息考核办法。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和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明察暗访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开展。
七、附表
《2008年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2008年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标 |
数量 |
备注 |
|
人员配置 |
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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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专职人员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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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兼职人员数 |
1 |
|
|
学习培训 |
举办培训次数 |
1 |
|
参加培训人次数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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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
数量 |
备注 |
|
公开的数量 |
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
28 |
|
其中:1.网上公开信息数 |
28 |
|
|
其中:1.市州本级公开信息数 |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2.县(市)公开信息数 |
28 |
县(市)区政府和 部门信息数 |
|
3.乡(镇)公开信息数 |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公开的内容 |
累计公开信息总数 |
28 |
|
其中:1.政策法规类信息数 |
12 |
|
|
2.规划计划类信息数 |
5 |
|
|
3.业务管理类信息数 |
3 |
|
|
4.其他类信息数 |
8 |
|
|
其中: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17 |
|
|
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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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 信息数 |
1 |
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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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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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3 |
|
|
6.其他类信息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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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形式 |
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信息公开专栏数 |
1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 |
28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信息公开专栏点击次数 |
188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各级政府所设) |
1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1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168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其中:1.电子信息数 |
84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2.纸制信息数 |
84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数 |
79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15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
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
市直部门不需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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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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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和报纸发布的审计公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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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
|
|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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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 及时性 |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28 |
|
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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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28 |
|
|
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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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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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上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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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面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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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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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形式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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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处理 情况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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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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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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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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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①信息不存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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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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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涉密免予公开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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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原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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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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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受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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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办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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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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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纠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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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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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收费 |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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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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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费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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