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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9-06    点击数:

?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办编制了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tan.gov.cn)和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longtan.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龙潭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21,电话:63041810,传真:63041988,电子邮箱:ltqzwgk@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始终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在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办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2年,我办在成立了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基础上,又成立了政务公开综合指导科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体系。为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成熟化、规范化,我办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规范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20125月,我办参加了区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培训,通过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的详细讲解,整改我办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在网上公开最新信息,删除过时信息,修改发生变化的信息,重新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形成电子及纸质文档上报、存档,方便广大社会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完善政务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

2012年,我办依托龙潭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高标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数量

2012年,我办公开信息总数为12条。

 ()公开的内容

我办在2012年全部公开的信息总数12条中,公开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占75%,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3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25%

()公开的形式

2012年,我办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总数为12条。

 ()公开的及时性

2012年,我办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9条,其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9条,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00%;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9条,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

截止2012年(含本年度)末,我办未发生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2012年(含本年度)末,我办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2年(含本年度)末,我办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2年,我办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对《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全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彻底。二是思想上还有怠慢情绪,有些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

2013年我办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继续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两个有利的平台,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