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金珠镇人民政府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113号)的精神编制2014年龙潭区金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本镇网站发布。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金珠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金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工作情况如下:
1、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2014年金珠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健全了由肖海库书记为组长、李雪飞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了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镇党政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同时,我镇不断加强日常后台维护和运行,镇领导非常重视,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全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不断研究制定和调整切实可行的方法、方案,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地完成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相关要求,我镇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党委、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
4、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为了进一步更新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镇积极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
5、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在政府一楼办公室建设金珠镇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通过电子触摸屏和信息公开栏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通过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6、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等方式,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80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0次。
(二)政策性解读稿件发布20篇
(三)微信回应事件数30次
(四)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0次
四、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无。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4次。
(六)接受培训人员3人。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影响不全面,导致镇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此项工作的推进,对办公条件和设备的要求较高,专业性要求较强,日常维护和运行遇到问题时,往往因为技术和设备的原因拿不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规范流程,建立长效。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进一步梳理各项行政权力,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补充完善,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公众。进一步制定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同时,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和办理。
金珠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4 年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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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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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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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