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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靠山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0    点击数:

 

 

 

 

    吉林市龙潭区靠山街道

            2023年部门预算

 

 

 

 

 

 

 

 

 

 

 

                         202310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空表)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二)负责本街民政、司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社区建设等行政工作。
(三)理顺街企关系,条块结合,共建两个文明。
(四)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真正做到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等行政管理体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龙潭区靠山街道办事处设六个职能科。具体如下:
1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승承担机关党务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オ作。负责指导江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相关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5、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落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内公共服务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然资源管理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和基层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街道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法职责。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6、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落实经济发展政策。负责营商环境建设、项目管理、扶贫开发旅游开发、科技、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25.28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04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40.2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9.1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45  万元、津贴补贴 49.58 万元、奖金6.38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39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78 万元、离休费  0万元、退休费  0.12万元、住房公积金 18.46 万元、采暖补贴 0 万元、奖励金0.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万元。公用经费 21.0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水费0  万元、电费  0万元、邮电费 0 万元、取暖费 5.65 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差旅费 0 万元、维修(护)费  0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工会经费1.82  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其他交通补助 8.5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5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5 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持平。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未执行绩效目标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5.28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