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7年2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龙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街道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个方面。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我街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发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东城街道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东城街道天太小区六号楼,邮编:132022,电话:63350499,电子邮箱:2832200707@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街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全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配备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对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定期考核。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街相应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了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宗旨,准确把握政府网站定位,从办事、公开、服务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
(五)突出重点,及时公开。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六)丰富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和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内容,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
(七)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街道和社区醒目位置建立政务公开栏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取得了进展。相比去年,全街2016年公开信息数量有一定的增长,公开内容更加深入,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公开的及时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部为本级报送。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共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6年末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发生。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截止到2016年末,全街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个。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1人专职,其余两人为兼职。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元。
(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3次。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次。
接受培训人员数:3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6年我街信息公开工作相对于2015年有所完善,但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日常政务公开网站的更新中,比较缺少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及时事政策的解读等内容,使政务公开内容比较单一,没有将政务公开这一平台综合利用。二是信息公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由于信息公开是专人负责,公布的信息需要专人去搜集,尤其是招聘等信息,搜集时间可能有延误,因此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大幅度提高。
针对政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街道会充分重视,及时改正、解决。对于政务公开专人负责这一制度,更改为专人重点负责,全街道、社区、村都参与到政务公开的工作中来,在社区、和村设立两个负责人,主要将社区、村的活动、政策等向街道汇报,保证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同时街道各口负责人也应将各口的日常工作及新政策进行公布和解读,尤其重点是财政资金使用及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
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检查、督促力度,加强习惯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东城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单位负责人:倪红毅 审核人:王平 填报人:王思月
联系电话:0432-63350499 填报日期: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