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8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以及《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街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七个部分。年报中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此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政府门户网站、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承德街道政务公开办。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67号,邮编:132022,电话:0432-63091236。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街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情况。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街道主任为组长,街道副职领导为副组长,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了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等工作,明确了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全街相应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了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宗旨,准确把握政府网站定位,从办事、公开、服务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宽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
(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六)丰富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内容,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
(七)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街道建立政务公开栏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平台,为社会大众提供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6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6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末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生。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截止2017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元。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
(六)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次。
(七)接受培训人员数7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承德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强化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保密审查机制执行,即具体负责人提出信息的属性,报科室负责人保密审查,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通过严格遵守审查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2017年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宣传力度、主动公开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2018年,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环节和细节上下功夫,确保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扩大群众的有序参与。使政府公开信息更好的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龙潭区承德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 |
单位负责人:陆刚 审核人:陆刚 填报人:袁铭璐
联系电话:63091236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