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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缸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点击数:




龙潭区缸窑镇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1月15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镇编制了龙潭区缸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龙潭区缸窑镇人民政府,地址:龙潭区缸窑镇人民政府,邮编:132208,电话:0432-64958217,邮箱:gyz495821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建立相应的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能正常有序的进行。镇党委、政府在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各科室、各村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握方向,把我们的方针、政策,各种办事原则,我们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让广大人民了解政府的办事职能,了解我们的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积极监督我们的工作,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公开的目录做到及时有针对性的调整,在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站上的内容及时做好更新,让人民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政府的信息动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们将公开栏等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比如在政府大院内和各站所的办公室前设置了公示栏和公示牌。

另外,我们还广泛采用广播、会议、标语、墙报、简报等,我们还努力推进网上政务公开,使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镇党委会、镇村两级干部会议上公开;涉及经济管理工作的,逐级向群众公开;涉及农经的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户、到人。

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党务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对广大群众提出的申请,我们会在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进展。公开内容更加深入,公开形式趋向多样,公开的及时性也得到改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9年全镇公开信息总数为92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全镇共公开政府信息92条,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条,在种类公报上发布信息0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0。截至2019年(含本年度)末,全镇未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2019年申请办结数0件。

(三)2019年申请答复数0件。

(四)2019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9年(含本年度)末,全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大力度、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实行政务公开,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政府的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镇人大对镇政府实行监督的重要载体。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程序

在公开程序上,我们要对机关、村(居)、各有关部门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请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全面进行公布。在安排上,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必要时召开人代会,广泛征求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对涉及到各类财务收支的,一律审计理财在前,核实公布在后。

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元。

附件2:2019年度缸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1).xls
附件3:2019年度缸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xls
附件4:2019年度缸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