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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新吉林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0    点击数:

龙潭区新吉林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我街道编制了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xxgk.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报告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吉林市龙潭区新吉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郑州路新工二条,邮编:132022,联系电话:0432-6304197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新吉林街道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政务公开的常态长效机制基本确立。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办事处成立并不断调整充实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在街道、社区的组织领导逐步得到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确保了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实行首办负责制,来人来电来访均由首问第一人负责接待,将所办事项转交有关科室或有关人员办理。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街道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查阅点建设。一是将强场所建设。二是加强资源建设。三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四是扩大信息查阅范围。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居民对我街道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我街充分使用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均及时上传,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并且在街道办事大厅,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街道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等,在街道入口处通过展示板公示街道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向群众宣传、讲解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意义,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组织人员政务公开业务工作培训。通过接受系统培训和部门间交流,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清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掌握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评估考核工作,实行对内公开固定化,对外公开动态化,尽可能地向公众公开不涉及机关秘密的政务信息,实行阳光下的政务信息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到位,很多居民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且不知道获取信息的正确途径。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3年,我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尽快提高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整体工作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022年街道及所辖新工、新义、新北三个社区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共4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022年街道及所辖三个社区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4个。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2022年街道没有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经费。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目前阶段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1人,无兼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