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 2017-10-26 11:13
 磐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磐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现予公开如下:

  一、部门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15,893,864.40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计划为15,893,864.40元,具体分类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431,353.60元,其中:基本工资3,076,893.60元、津贴补贴2,354,46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6,000.00元,其中:办公费95,000.00元、水费4,000.00元、电费10,000.00元、印刷费25,000.00元、邮电费30,000.00元、差旅费95,000.00元、维修(护)费12,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6,510.80元,其中:退休费2,185,082.40元、住房公积金651,428.40元。

4、商品和服务项目支出7,260,000.00元,其中:办公费60,000.00元、邮电费250,000.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800,000.00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计划为2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项目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本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

 

磐石市国土资源2017年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实施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方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并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及乡镇规划;指导、审核乡(镇)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规划执行情况;查处违法案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四)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五)负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承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市场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承办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征收(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对采矿权评估结果进行备案;依以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对矿产储量评审结果进行备案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十)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监督;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备案;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负责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承担地质遗迹保护区的申报工作。

(十)管理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人事、劳资管理等项工作;负责全市国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磐石市国土资源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耕保(不动产登记局)、规划科、监察科、矿管科。下设4个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总站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