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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磐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122.137. 242.24: 8080/preview/psszfxxgk/gzbm/mzj_1/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磐石市西阜康大路333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5220255,邮箱:47246758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磐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紧密联系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持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继续推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完成;二是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坚持做到按时定期公开,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靠、迅速及时、合理规范,有序、有效地推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压实、将工作压细。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动员和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责,强化对公开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