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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磐石市政务服务局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信息上传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上传范围

  1、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和联系方式等;

  2、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二)动态信息报送范围

  1、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6、磐石市委、磐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7、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8、磐石市委、磐石市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队伍建设。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市经济信息中心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

  四、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