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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所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磐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磐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磐石市东宁街永昌路777号322室,邮编:132300,电话:0432-65230580,网站链接:http://xxgk.panshi.gov.cn/gzbm/fgw_31637/xxgkml/)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磐石市政数局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数字化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惠企惠民保障等重点工作,以提升公开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健全机制、丰富内容、优化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压实组织领导责任。延续“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责任科室统筹推进、专人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细化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高效推进,保障群众便捷获取政务信息。

  (二)深化主动公开实效。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检查、维护及更新机制,重点加强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关键信息的动态调整,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错链断链。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加大惠企政策、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各个环节操作规范,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要求。

  (四)强化平台建设保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定期开展网站及新媒体栏目排查整改,着力解决错链、错别字等问题,提升平台使用体验。

  (五)夯实基础工作支撑。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原则,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程序,为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筑牢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重点领域公开信息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有待增强;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存在短板,对复杂场景下的信息公开规范把握不够精准。

  (二)改进情况。一是聚焦群众需求,进一步梳理重点公开领域,加大惠企政策、民生服务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二是优化平台建设,畅通沟通渠道;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规范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