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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磐石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panshi.gov.cn/szf/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磐石市政府办公楼11楼1103室,邮编:132300,电话:0432-65224331,邮箱:pssczj65224331@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磐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磐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制度。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历来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层层落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政务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原则,做到了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二)关注重点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根据社会关注热度和财政工作职能,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综合治税等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4条。

(三)聚焦责任落实,加强平台建设。市财政局将《2021年磐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涉及所承担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各科室信息员制度,及时上报最新政策及工作动态。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开栏目,以“清单式”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程序和运行更加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实效。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务实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教育政策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能够按照《条例》的要求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还不够充分。2022年将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条例》要求,对现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培训宣传教育,将深度解析《条例》内容作为学习重点。选派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认真落实好政策出台与政策解读同步进行的相关要求,结合重点工作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普及面,实现政府信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