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规定,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panshi.gov.cn/szf/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是磐石市阜康大路与创业街交汇东侧,邮政编码:132300,联系电话:652515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和工作要求,紧密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分局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作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明确主体责任,确定公开范围,规范工作流程,理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履职依据、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公开完善。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依托磐石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题网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咨询渠道,公开并确保现场、信函、网络和电话渠道的有效性和畅通性。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答复模板规范引用法律依据并明示救济渠道,确保答复时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本年度,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磐石市分局未收到公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应公开必公开,能公开尽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和内容审核工作。加强信息源头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已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优化网站平台建设,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做好网站页面和专题专栏的更新维护,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开展网站内容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完善了信息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在信息公开目录中及时、规范、准确公开了相关信息。加大力度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素质。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分局将按照市政府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精神,针对存在问题,立整立改,加大培训力度与审查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