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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我单位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磐石市创业街与阜康路交汇处北135米;邮编:132300:电话:0432652560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城乡建设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组织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良好工作格局,我局根据工作需要,重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对本局系统各科室(单位)落实信息公开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性、合规性审查,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推进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管理,将相关考评指标细化分解,逐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科室(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整改提升。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畅通门户网站、电子邮箱、传真、信函及当面申请等申请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办理规范和流程表,推广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建立年度依申请公开目录表。根据申请内容,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确定做好答复,较复杂的依申请公开,由主办科室会签,必要时聘请律师提出建议,保障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日程,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同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全员宣传培训。为增强和提高局机关和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采取科室集中为主、全局培训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做到人人懂公开,人人会公开;二是评估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以科室为单位按部就班的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回顾近年来的工作,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等。

(二)改进情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公众、企业、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及时提供,增加人员,定期维护,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市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五是逐步优化信息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完善,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为政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硬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