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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磐石市林业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磐石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http://www.panshi.gov.cn/)。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林业局,地址:磐石市阜康大路铁西2号;邮编:132300;电话:043265223751;电子邮箱:282963340@qq.com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磐石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磐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试行)》、《磐石市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试行)》、《磐石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法(试行)》等各项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程序相结合,在文件拟稿时提出“主动公开”“不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发布,不仅确保了信息安全,同时省却了重复审核的程序,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效率。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综合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主体责任,确定了公开范围,规范了工作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市林业局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明确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答复时限和答复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升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

2021年,我局未接收到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市林业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传本单位公开制度,完善了部门基本信息,上传本单位行使职能所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履职依据,添加或修改梳理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事项及链接。维护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2021年磐石市林业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全年通过会议,QQ群、微信群通知,撰写学习笔记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政务公开理论知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责任意识。2021年顺利完成了第三方评估检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工作人员还存在业务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等问题,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022年,磐石市林业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民生改善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公开了《磐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集体林木采伐计划指标》。

公开了《2021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公开了《吉林磐石红石砬子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

公开了《森林防火区秸秆全域禁烧宣传工作方案》。

公开了《磐石市林业局2021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公开了《磐石市林业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了《磐石市林业局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中标公示》。

公开了《磐石市林木采伐管理若干规定》。

公开了《磐石市林业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

公开了《磐石市林业局助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帮扶措施》

2021年磐石市林业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磐石市林业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