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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

2020年按照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根据领导分工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王洪民任组长,各科所队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级人员职责。领导小组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我局配备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最近重点领域工作进行检索,报办公室审查,经领导审核后,对政府信息进行网上录入公开。同时,对原来的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后,进行网上录入公开。截至2020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顺利开展了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磐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磐石市公安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磐石市公安局信息查阅中心依申请公开制度》《磐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磐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规范了磐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法、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我局及时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要求在网站统一管理平台编制公开目录,录入公开信息,明确了信息的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依据、公开报告、公开意见、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几类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在进一步通过磐石市政务网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通过“吉林磐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宣传,同时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公安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磐石公安局宣传挂图、便民服务卡等方式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我局广开各种公开渠道,充分依托各类媒体主动公开我局有关政务信息。主要渠道有:一是对于一些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主动通过书面解读的方式提供给相关媒体上公布。二是通过简报、窗口服务、公开栏等载体,全面公开我局政务信息。三是通过媒体和上级政府公告发布我局各项政策、承诺事项、先进典型等。

(六)部门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

全年设立了政府公开查询点1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都不超过20个工作日,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在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栏目,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向各单位提出依申请公开。同时,人民群众还可以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的办公地址或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申请方式向相关单位提出依申请公开。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机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下设机构;政府决策公开包括民生惠民政策;工作信息公开包括工作进展、计划总结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0

661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0

0

79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4

0

826

行政强制

18

0

3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71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全面;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报信息工作人员上网进行公布;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年我局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提高群众对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