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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3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0号),我镇编制了磐石市明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 http://xxgk.panshi.gov.cn/qtdw/hdw/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磐石市明城镇胜利街

  邮编:132301

  电话:0432-65712422

  邮箱:PSMCZRM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镇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利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我镇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公布本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关于印发<磐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202011月底前,已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录入全省统一开发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公开的事项可以在承诺公开的平台渠道中查阅到对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3.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我镇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处理等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以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现代化。同时,对镇产生的政府信息要从制作、获取、处理、保存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的规范管理,对历史上已经移交到档案馆的政府信息,要形成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开。

(二)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1.助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我镇围绕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我镇实际,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力度,特别是结合“三抓”“三早”和工业服务、消费供给、投资增长、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五项攻坚”行动,切实采用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增强传播影响、释放积极信号、营造良好舆论、抓好政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

2.助力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镇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增强发展新动能、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扩大内需、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改善民生、稳定外贸外资、稳住企业就业,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政策措施,发挥好工作成效。我镇着力做好财政领域、金融领域、民生领域的政策公开,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3.强化监督考评,提升解读质效。我镇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调度,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

(三)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我镇通过实体政务大厅、政府网站和“吉事办”,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2.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我镇围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公开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创新服务意识相对较弱等问题,保证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信息。

3.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我镇健全公开透明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并向社会全面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结果、政府信用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四)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1.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我镇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并发布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环境污染、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的检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应对突发事件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管并妥善处理。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重要工作举措,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2.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我镇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3.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宣传培训。我镇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办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的实际效用。

(五)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1.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的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对我镇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做到法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实体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我镇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049)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我镇根据《条例》要求和授权,参照省的做法研究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4.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镇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的新要求,按照专栏姓专的原则,打造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强公开的权威性、影响力。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2020年底前,按省要求建设完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自建的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政府网站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集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能力。加强网络安全责任管理,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安全运行。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

5.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我镇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明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作用,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强化政务公开的各项保障

1.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我镇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顾强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佩君为副组长、加强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报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时积极进行信息上报、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有力地保证了信息上报、公开的连续性和时效性。

2.扎实开展培训工作。我镇积极参加磐石市政务局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工作,把《条例》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促学作用;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实施的领导。并将《条例》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我镇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布,2020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0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7条,通过公告栏、LED显示屏、广播等形式公开信息53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686734.0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镇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镇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2020年,我镇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务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不是很全面,公开形式也不丰富,受众面不广;少数单位工作人员不固定,工作责任制不健全,工作不能落实到位,突出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

()改进情况。

1.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

2.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 加强网络建设,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大力推行和完善电子政务,做好在线互动,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镇还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宣传普及政务公开知识;组织教育、公安、劳动和社保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开展“政务广场”活动,与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

 

 

 

 

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