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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明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磐石市明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镇编制了磐石市明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panshi.gov.cn/qtdw/hdw/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城镇胜利街

邮编:132301

电话:0432-65712422

邮箱:PSMCZRM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由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承办。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收集公开内容,领导对内容进行审核,具体公开工作由政务服务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负责。

2.落实审核,确保规范。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减少格式,字体等方面面的错误。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3.畅通渠道,确保公开到位。以利民、便民为中心,坚持线上线下双公开,按《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1.规范受理环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规范管理,确保书面申请、网上受理平台申请渠道的畅通。明确专人每天登录网上受理平台查看申请情况,及时下载申请材料,受理登记;如遇申请人口头申请的,要指导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按程序登记受理。

2.规范办理环节。政务公开负责人收到公开申请后,要认真核查内容,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及时联系申请人了解情况,并及时做出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要根据申请内容及时征求领导意见,收集意见后形成依申请公开书面答复。

3.规范答复环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要针对申请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准确、完整地写明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款的内容,并明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及时限。对非本单位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要明确说明;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要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答复原则上要按照申请人指定的形式提供答复意见,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要经批准并加盖印章,需要邮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公司邮寄给申请人,不得通过不具有国家公文寄递资格的其他快递企业邮寄,不得要求申请人向邮政企业支付邮寄费,留存完整相关送达凭证以及相关档案材料。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策,进一步细化、深化教育、医疗、就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惠农强农社会救助、等情况的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坚决杜绝“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情况的发生。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切实领会条例精神,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狠抓落实上出成效。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照《条例》内容,我镇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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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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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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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二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实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持续保持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的“高压”态势,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到位、运用规范,切实守好政务公开“安全关”。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运用,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做到高质量、高频次发布政务信息,推动政务公开主动性、规范性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