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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城镇2023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镇编制了磐石市明城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panshi.gov.cn/qtdw/hdw/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明城镇胜利街

邮编:132301

电话:0432-65712422

邮箱:PSMCZRM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明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推动了全镇政务工作的全面提高,具体做法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镇成立磐石市明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镇政府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核和发布。

(二)认真规范,做到群众满意。

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工程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保证服务窗口无空位。在服务大厅设立民情收集窗口,及时搜集社情民意。最大限度地发挥便民服务作用

(三)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明城镇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人,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及打印机,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规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惠民利民政策性文件,利用好便民服务大厅的党务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公开专区展架,摆放各类宣传展页、公示各类便民通知。

(四)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全年来,我镇能够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截止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政策,进一步细化、深化教育、医疗、就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惠农强农社会救助、等情况的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六)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写作等业务技能的培训,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干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对照《条例》内容,我镇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明城镇2023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具体,覆盖范围不够广泛,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明城镇将作出如下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工作加强创新。进一步结合党政中心工作,适时选取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方法,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三)加强思想站位。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