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磐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乡信息的需要,真正全面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和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乡特编制磐石市宝山乡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磐石市宝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磐石市宝山乡政府,联系人:李洪刚,邮编:132000,电话:0432-65991037,传真:0432-6599103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一、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要求, 结合我乡实际,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要求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等,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吉祥任副组长,乡政府办公室、各职能科室、乡直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认真落实《条例》精神,乡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明确分工以及要求和责任。组织乡直机关人员进行学习(条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要求, 结合我乡实际,编制了《磐石市宝山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截至2011年底,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要求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等,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形式,我乡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其它通讯设施等发布;公开的及时性,我乡政府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基本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和时效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到2010年末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到2010年末,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情况。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一起收费和减免情况。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