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呼兰镇人民政府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磐石市政务服务局下发的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我镇编制了磐石市呼兰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panshi.gov.cn/qtdw/xfjj/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呼兰镇人民政府,地址:磐石市呼兰镇,邮编:132300,电话:0432-6565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局直接领导下,我镇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完善规范、创新提高的要求,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公开体制,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经过对各部门信息的梳理和编目,我镇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据初步统计,2024年截至目前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条。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司法制度、公开目录、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呼兰镇常态化工作,持续做好重大决策公开、重大会议信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涉密不公开,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谁收到、谁处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流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按照磐石市政府要求,呼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所长、农经站站长、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为成员,明确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镇政府办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我镇专门配备1名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各个村分别设立信息申请受理点。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新修订《政府信息管理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梳理,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截至2024 年底,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
(四)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镇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各项制度流程,包括《呼兰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呼兰镇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呼兰镇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公开信息的申请方式、申请程序、受理机关及答复时限和答复方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我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积极利用呼兰镇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载体、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呼兰动态。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政府网站、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了意见征集、投诉电话、设立群众意见收集邮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七)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按时报送信息。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己开展重点信息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政策类信息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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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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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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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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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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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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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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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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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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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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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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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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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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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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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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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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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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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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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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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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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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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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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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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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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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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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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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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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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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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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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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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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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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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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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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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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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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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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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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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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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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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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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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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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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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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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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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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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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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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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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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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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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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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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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精神。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先进单位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积极报送交流稿件。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职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文字解读内容要求,运用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不断总结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