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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7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松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共分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举报诉讼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为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pansh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松山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松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132303;邮箱:2975593978@qq.com;电话:043265642241)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为成员,积极进行信息上报、公开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我镇认真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严格按照市里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我镇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公开:一是通过公开揭示板、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有效服务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工作部署、规划计划、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监督检查情况等。二是通过磐石市政府网站,以及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等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内容包括镇政府各部门掌握的各类非涉密、非敏感信息。同时设立了工作动态公开专栏,加强对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布,2018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1条;通过公告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信息1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我镇无重大舆情,未发布政策解读稿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和举报投诉案。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1个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兼职人员1名,召开相关工作会或专题会议1次,举办培训班1起,培训20人次。

七、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

按照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我镇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只跑一次”改革,扎实做好政务热线服务工作,全年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服务550人次,群总满意率达到100%。着力加强新媒体等手段应用管理,政府微信工作中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稿件20余篇,订阅量超过500,进一步丰富了政务公开渠道和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预审、重大舆情回应等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八、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公开内容还不是很全面,公开形式也不丰富,受众面不广,尤其是农村、社区居民还不能快捷全面地获取各类政务信息。信息更新还不是很及时。工作责任制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少,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2019年工作打算。一是夯实基础,在务求实效上求突破。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政务公开知识。要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让群众更方便地获取各类信息。二是创新抓手,在工作质量上求突破。在内容上,突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全过程公开。要求各站办所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目录和流程图。并对梳理出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和行使行政权力的工作过程、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行政权力,逐项列出目录,提出不宜公开的理由和依据,报批备案。三是明确目标,在推行办事公开上求突破。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精神,在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用事业单位和交通、劳动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或受委托行使职法权的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争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水平明显提高。

 

 

                                                                      松山镇人民政府

                                                                       20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