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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磐石市东宁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shi.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东宁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地址:磐石市阜康大街488号,邮编:132300,电话:65251863,电子邮箱:dongningjiedao@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来,东宁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从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办事流程、优化行政服务体系等入手,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街道政务公开的常态化机制基本确立;同时,街道及下辖5个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同步跟进,形成了街道、社区全覆盖的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网络,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办事处专门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社区也按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工作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完善机关服务功能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机关干部工作规范》,明确了机关干部的有关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实行首问负责制,来人来电来访均由首问第一人负责接待,将所办事项转交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办理;设立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以及监督投诉等相关制度确保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同时,注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设立政策公示栏、咨询卡,将需要对外公开的政策法规、工作范围对象、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等予以公示,以最简洁的方式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意设计载体,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和公开,根据《条例》要求,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办事处各类信息,办事处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各站所信息,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东宁办事处政府信息,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在进一步通过磐石市政务网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通过“魅力东宁”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宣传,同时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发展工作;另一方面,通过街道综合服务大厅及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公示制作楼院宣传板和宣传挂图、便民服务卡等方式提高街道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我街重新设立了街道及各社区6处政务公开栏、新建了楼院宣传板30余块,根据群众意见建议,设立固定公开项目,将街道承担的服务项目、责任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办公室门前公开,方便居民办事,接受居民群众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情况

街道成立工作督查小组,结合街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办事处的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强化工作测评和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对于违反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规定的,严格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在日常为民工作及为民服务中认为只要做好工作,公开不公开意义不大,只要工作做好了,群众知道不知道关系不大,限制了群众的知情权;特别是社区代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意识不够强,对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内容更换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影响了整个街道基层政务公开。

二是政务信息、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对各线的工作信息不能及时收集和公开,有时因重点工程等任务忽视了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有时等收集到后失去了时效性,没有将政府事务随时接受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削弱了群众的参与政府事务的热情。

2022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建设入手加强基层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完善各项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扩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便民服务窗口为契机,积极落实“一门受理,一地办结,”一窗式“只跑一次”办理,让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为民办事的便民的作用。

2、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服务建设管理员的管理与培训,让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3、加大对个别社区办公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为提升本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供有力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东宁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