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镇编制了磐石市驿马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panshi.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驿马镇人民政府,地址:磐石市驿马镇,邮编:132305,电话:0432-65958466,邮箱:850527012@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驿马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对贯彻落实新《条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述
1、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始终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工作规划。制定了《2019年驿马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3、开展工作。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不定期检查、督促、监督村级政务公开工作。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制定了《2019年驿马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站办所定期统计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上传至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切实提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我镇不断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媒体平台,互联网等第一时间公开信息。
(五)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通过政府网,依法实施公开,保证公开内容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准确及时。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财政预算、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城乡建设、交通、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六)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按时公开政务信息以外
(七)监督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突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我镇把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年终考评,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供需公开的信息,并及时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财政预算,并对预算相关情况作出了说明。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将我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公告信息,行政村文化广场建设、供电线路改造,交通农村公路建设信息及时在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镇政府所属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政务信息。
(一)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24条
(二)2019年我镇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4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全年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主动意识不够。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连续性上和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政务信息公开还存在一定滞后性。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及时。
2.公开形式单一。仅限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内容,没有拓宽其他媒体途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从多角度的丰富内容。
3.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2020年工作打算
1.细化任务,强化落实。按照工作安排和分工,进行专人负责,抓好工作部署,将重点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的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的问题,做好回应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及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高质量完成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