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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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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磐石市政务服务局编制了磐石市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panshi.gov.cn/szf/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磐石市政府办公室,地址:磐石市政府办公室,邮编:132300,电话:0432-65230507,邮箱:378126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重新明确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市政务服务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市以磐石市政府门户网站(磐石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以官方微信、微博、LED屏、电视屏幕、查询机、揭示板等载体为补充,多种渠道,线上线下同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形式多样且有效的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0

  11

  57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13

  0

  693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30

  27

  1792

  行政强制

  117

  8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2

  2.05亿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信息易用性还需加强完善,三是政民互对的功能不够完善。

  2020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如实公开。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既要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又要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途径,公开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提高透明度。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对社会上流传的不真实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澄清。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得到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