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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26056/2004-0069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磐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4年02月03日
标      题: 磐石市民政局2003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2月03日
索  引 号: 013526056/2004-0069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磐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4年02月03日
标      题: 磐石市民政局2003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2月03日
磐石市民政局

磐石市民政局

2003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

 

2003年度城乡低保工作完成情况(磐石市民政局) 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迈出坚实步伐。到2003年底,全市有4742户、10585人享受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占城市人口的6%,月保障标准为人均130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年预计发放保障金947.5万元。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申请调查关。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行个人申请、居委会评议、各乡镇街统一申报的办法,杜绝一户多报、重复申报现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重新审查确定磐石市低保对象实施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组织机构,抽调专人会同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的居委会干部,从4月份开始,利用5个月时间,共同深入基层,逐户踏查,逐入测算,准确核定家庭收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了保障范围。我市的联合企业开展重新审查确定低保对象的作法得到了吉林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吉林市城市低保工作简报》上进行了宣传和推广。二是严把公示审批关。对初步纳入的对象,审批前利用了7天时间在本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把资料管理关。局低保中心配备了办公设备,各乡镇街配备了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共计26名)和专用微机,市局和乡镇街(区)分别建立了低保对象微机管理档案,统一编号,一户一档,为实现数字化管理做好了准备。四是严把保障资金发放关。统一编制发放台帐,及时拨付资金,由各乡镇街按季发放。同时,我市还对249户、664人农村居民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650元,年发放保障金23.8万元。年内,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城乡保障对象的优惠政策,全年为低保对象减免义务工1456个,减免农业税12514元,减免水利费3678元,减免学杂费5358元。